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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亿博官网 - 亿博电竞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简而言之,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承担与之相应的成本或取得相应的报酬,就产生了外部性问题。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由于市场机制存在外部性的时候失灵,此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式支出的方式鼓励有正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如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另一方面,对于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从而有效抑制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
税收政策引导微观经济主体行为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从需求角度来看,税收政策通过改变不同资源能源、环保产品的相对价格,影响企业中间投入以及个人消费的需求结构。例如,通过提高资源使用成本,促使企业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大科研投入或是寻找替代资源。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改变生产设备的购买使用成本,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环保设备的。另外,通过使不同的消费品承担不同的税负,改变不同消费品的比较价格,引导绿色消费,进而影响消费品的供给。从供给角度来看,通过加速折旧、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方式降低者以及生产者的资本使用成本,影响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比较收益率,从而影响资本对不同产业及产品的偏好,引导流向节能减排产业和项目。此外,也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限制、约束型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收入效应,限制个人以及企业行为。
首先,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税率偏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仅对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在内的6种矿产品以及盐征收资源税,而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严重破坏或短缺的资源还没有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较窄以及较低的税率使得很多资源被廉价甚至是无偿使用,导致资源的过度浪费以及使用的低效。其次,现行消费税没有将不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高污染产品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如对环境有害的镍镉电池、煤炭等。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再次,增值税、所得税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上的优惠力度不够。目前,仅对可再生能源中的垃圾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变性乙醇燃料等予以支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大多采取低税率、减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对抵免、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方式采用较少。虽然直接优惠方式简单明了,但与纳税人经营活动关联度小,容易使纳税人借虚假名义骗取税收优惠,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效果有限。另外,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采取“正向激励”方式,即对采用先进技术、符合导向的企业予以税收支持,但对技术水平低、污染量大的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税收优惠应坚持以直接减免为主转向以间接引导为主的原则,着重增加抵免、再退税等方面的规定,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或高新技术项目来适用优惠政策,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或某一类产业。同时,坚持税收激励支持与约束限制相结合,对能耗高、污染大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
当前,税收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支持重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1],税种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几个税种。我国现行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且缺乏环保税、碳税等专门针对节能减排的税种,绿色税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在废弃物处置阶段还没有相应的税收,而是采取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对排污者进行约束。另外,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的优惠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制约了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不利于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1.完善资源税制度。第一,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那些亟需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比如,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长、难度大的资源,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地热资源等;我国较为稀缺或是供给不足、不宜大量消耗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2]。第二,改进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将现行的以销售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改为按产量计税,促进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第三,提高资源税的税率水平。依据不同的资源类型和现行的税收征管水平,采取不同的税率。对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较为稀缺,且开采、使用过程中污染较大的资源应大幅度提高其税率;对于盐应将其划分为工业用盐和普通食用盐,工业用盐从高适用税率,普通食用盐则应该适当调低其税率;对于新增的资源应税品中,耕地资源、滩涂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再生周期长或是稀缺的资源应适用较高税率;而对于可再生资源和国家鼓励的新型绿色资源则可以实行低税率,如地热资源。最后,税率高低与回采率以及该地区环境质量指标相结合,促进资源合理开采。从长远看,可考虑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税收如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入资源税,同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也并入资源税,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水资源费等。
2.完善消费税制度。第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如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以及镍镉电池等。第二,发挥消费税的双向调节作用,一方面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费品以及不可再生或稀缺的资源性消费品适用高税率,另一方面,对低污染产品或符合一定节能减排标准的产品实行减税或者免税优惠,如混合动力型车辆等。
3.调整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政策。现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侧重于数量吨位和固定税额征收,而与其使用强度无关,不利于引导节能减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改革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对于不同能耗水平的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二是调整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污染汽车。对于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车辆,可实行按适当比例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1.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行,对于鼓励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加大环保设备的力度有着积极的作用。增值税作为一种中性税收,其环环相扣的特点决定其不宜采用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有限。借鉴国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对关键性的、节能效果异常显著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对个别节能效果非常显著的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措施[3]。如对企业生产包括太阳能产品在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免优惠等。
2.企业所得税。一是对于如太阳能、风能、氢氧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开发活动以及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提高其税前列支比例;二是对于企业用于节能减排、高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于利用上年利润进行节能减排再的企业,允许退还或部分退还这部分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四是对为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服务的技术转让承包、技术咨询等技术收入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一、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面临的困境 1.中小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面临的实际困难 被调查企业中,83.87%是总资产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纺织企业。调查显示,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制度,如只有能源消费统计与报告制度超过半数企业建立(51.61%),其它如年度节能减排计划、节能减排考核制度、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空气质量检查制度均未超过半数企业建立。分析以上成因,61.29%的企业成因之一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见相对一部分企业还是有着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意识。但从制度的实施保障来看,大部分企业的经济势力薄弱,财力上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技术引进或研发,人力上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短缺。从经济成因来看,67.74%的企业认为是“水、电和原料价格不断上涨的压力”,而48.39%的企业认为是“节能减排收益明显大于节能减排成本”,只有29.03%的企业认为是“上级要求”。综上,纺织企业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人力、财力保障严重不足,因为即便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节能减排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2.技术与服务市场缺陷严重影响节能减排的实施效率 从“目前节能减排面临的主要问题”的调查结果看,58.84%的企业认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推广交流平台,无法准确及时了解和选择节能降耗技术产品”。选择“市场上的清洁生产技术成熟度不高,无法真正让企业环保生产”的企业有9.68%,选择“节能减排生产设备及售后服务良莠不齐,无法辨别”的企业有12.90%,选择“节能减排设备较大,需要高额担保,银行放贷不积极”的企业有9.68%,这些情况都反映了目前浙江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市场条件很不成熟。从纺织企业对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期望来看,67.74%的企业认为应“提高节能降耗相关技术的科技含量,以大幅度降低企业的能耗”。其他选择“降低产品价格”的企业有45.16%,选择“提高服务水平”的企业有51.61%,选择“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的企业有54.84%。这说明不仅市场上节能减排技术的科技含量不高,与价格不相称,服务水平也不高 3.有效激励政策的缺失导致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不高 弥补市场缺陷是政府经济刺激政策的重要职能。但从调查的结果看,由于激励政策的严重缺失或政策透明度严重不够,致使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展不足。调查表明,只有41.94%的企业实施过清洁生产项目。而在实施过清洁生产项目的企业中,有30.77%的企业“不知道有这方面的补贴”,30.77%的企业认为“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补贴政策,所以不用申请”,23.08%的企业认为“有这方面的补贴政策,但没有申请上”,只有15.38%的企业认为“有这方面的补贴政策,并获得了补贴”。 二、现行财税政策在促进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方面的不足 1.财政支出方面 ①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的财政严重不足。在浙江许多纺织工业产业集群区,如绍兴、萧山的化纤织造产业区,诸暨、义乌的织袜产业区,海宁的经编产业区等,政府虽然注重对交通运输、水电供应、信息通讯、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但对于集中排污治污设施、共性技术研究基地等有利于提升整个纺织产业园区节能减排效率的基础设施建设却严重不足。 ②大部分企业很难受惠于目前的节能减排财政支出政策。目前对于纺织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的财政支持,普遍采取税收减免或贷款贴息的形式。但从对“政府应对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采取哪些激励政策(可多选)”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4.19%的企业认为应“直接给予补贴”,高于选择“所得税减免”(41.93%)和“贷款贴息”(38.71%)。可见大部分纺织企业比较倾向于接受现金直补形式;而由于整个纺织行业利润率较低,故选择“所得税减免”的比例较低;民间资本的充足与商业贷款的繁琐使得选择“贷款贴息”的比例也很低。所以政府选择合适的财政激励政策对于有效激发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非常重要。 ③各级财政之间在治污方面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晰。纺织企业对大气、水的污染往往超出企业所在地的范围,所以对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公共产品受益范围往往不局限于企业所在地区。特别是针对跨界污染的防污与治污问题上,地区财政之间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事权与财权界定不清,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财政在治理纺织企业污染的支出严重不足。 2.税收方面 ①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缺乏有效激励作用。现行激励企业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以及抵免等形式。激励的重点是研制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实现成果转让取得收入之后。这些政策对于软件、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但对于一般的中小纺织企业却难以享受到这样的优惠政策。由于中小纺织企业人才缺乏,承受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能力差,所以大都选择购买技术,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和抵免很难享受到。另外,受资金与人才的制约,对国外纺织技术引进的税收优惠也很难享受到。 ②现行环保税制安排不利于有效支持纺织企业节能减排。对于纺织行业较为严重的大气、水和噪音污染行为,缺乏环境污染行为税的有效控制。虽然排污收费制度也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但由于收费标准人为控制严重,且时常发生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排污企业恶意拖欠现象,所以各级财政都将其列为预算外资金。这样不能保障地方财政有稳定的预算资金用于支持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展。而且,现行政策规定排污费只用于工业污染的末端治理,不能用于支持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即不能用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所以,建立强制性、稳定性的排污行为税制度,对于有效激励纺织企业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分页标题#e# ③现行产品税和消费税的安排也不利于有效激励纺织企业节能减排。对于能耗大、生产噪音大或原料浪费严重的纺织印染生产设备,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纺织品,缺乏相应的产品税(或消费税)的课征或生产禁令。因为这样的设备或纺织品往往技术含量极低,价格便宜,所以如果不课以重税或禁止生产的话,会严重挫伤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纺织企业的积极性。 三、提升浙江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水平的财税政策建议 1.财政支出方面 ①政府。其一,淘汰落后产能,进行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扶持。针对浙江纺织企业分散,企业规模偏小的现状,一方面,应坚决淘汰小纺织、小印染等节能减排效率低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应在组织实施纺织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过程中严控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盲目扩张。地方财政应在经常性预算中设立包含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支出科目,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保持一定比例的递增。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应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效果较好的可再生、可降解生物质纤维加工技术、棉质物生物精炼技术、低温漂白技术、环保型染料、助剂和浆料开发技术等。其二,建立生态纺织工业园区以促进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集约效应。众多分散的纺织企业严重影响着节能减排实施的效率。政府应在条件优越地区设立生态纺织工业园区,以较低的地价出售给纺织企业。园区内基础设施、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由政府全额或部分直接。应制订园区内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才能进驻工业园区,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②政府采购。合理的政府采购不仅可以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而且可以体现政策的倾向。在每年的政府采购中,纺织服装类产品占有相当比例,尤其是公务员制服和办公场所装饰用纺织品。纺织品的政府采购可以通过采购商品的价格、质量和环保标准以及纺织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状态等考量来激励纺织企业的节能减排创新。此外政府采购能对环保纺织品起到一种广告作用,进而影响采购纺织品的价格,吸引广大消费者购买环保纺织品。 ③财政补贴。 其一,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技术创新风险较大,所以对于此类贷款要求商业银行一般非常谨慎或课以高利率。对此,一方面,应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纺织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贷款,为纺织企业创新纺织印染技术、开发绿色纺织品提供正常利率的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对于节能减排效率明显的项目贷款以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即由政府代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以降低企业筹资成本。 其二,对节能减排技术民间研究机构的财政补贴。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机构是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这项事业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尤其是对于纺织印染的共性技术和超前技术的研究开发,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民间研究机构就没有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所以,应根据研发项目的公益性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补贴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可以采取基本运营费补贴、政府科研项目经费划拨或研究合同的履行等形式。 其三,对节能减排技术人才引进与开发的财政补贴。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有效运行必须以不断更新的技术为基础,而人才又是技术的基础。为了鼓励纺织企业积极引进技术人才,政府有必要对企业引进人才按技术能力给予相应的补贴,以降低企业的引进成本,也有利于稳定人才队伍。对于高等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培养节能减排纺织技术人才,按照培养的力度和产生的实际社会经济效益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这种补贴既可以按培养的人才数量和质量进行直补,也可以项目经费的形式进行资助,即以资助项目研发带动人才的培养。其四,对淘汰的落后纺织印染设施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为有效推动纺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设施尽快替代传统高耗能、高排放设施,减轻纺织企业更新设备的资金压力,有必要对淘汰的产能设施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贴的力度应综合考虑淘汰设施的现值、更新设备的节能减排技术含量等因素。 ④转移支付。 其一,建立对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基金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基金是针对中小纺织企业无力独自解决节能减排技术投入问题的安排。为了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该基金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将政府预算内的部分节能减排科技开发资金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形成科技产业基金,由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不直接干预基金的管理,而是根据本地区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的实际需要对基金的运作进行引导和监管。科技资金以债权或股权的方式进入纺织企业,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有归还和增值义务。这种内在的经济利益要求会促使纺织企业严格控制研发成本,用好管好基金。科技基金的成功运作还可以为该基金的循环和扩大使用提供条件,解决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其二,建立对纺织企业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开发实体的转移支付制度。共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单个企业一般不愿意独自承担研发,于是纺织行业内出现了以开发共性技术为主的技术开发联合体,如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公司。这些技术开发联合体多是中小纺织企业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考虑到其开发技术的公益性和对于纺织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也考虑到成员企业的资金压力,政府有必要在其建立和运营过程中转移支付一部分预算内节能减排科技开发资金,以缓解其资金压力,鼓励其合作开发行为。 2.税收制度方面 ①对节能减排高科技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外,对节能减排给予完全的税收抵免成为普遍的现象。对于浙江纺织企业节能减排科技而言,除了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抵免、再退税以及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外,还可尝试以下两方面的税收激励措施:一是放宽节能减排型纺织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鼓励其节能减排行为,具体放宽标准应由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协同确定。二是提高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起征点,并扩大免税项目的幅度,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p#分页标题#e# ②在纺织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环保税收政策。环保税税收要素的设计应有利于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的纺织企业,具体来说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非节能减排型纺织企业的税收力度。在课税对象上,应针对纺织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和有害人体健康的纺织品生产设备或纺织产品以及使用稀缺能源的生产设备。实际操作中,应先从重点污染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入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将如下对象列入环保税征收范围:噪音大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纺织设备;原料浪费严重的纺织设备;过分依赖稀缺能源的纺织设备;排污严重的印染设备;对人体健康(主要是皮肤)有害的纺织品;石化类纺织品;不易降解的包装物,等等。在纳税人上,应包括使用应税排污设备、生产应税包装物、生产含有对人体有害纺织品的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稀有能源的耗用者。在计税依据上,对纺织印染企业排放的废水应确定污染标准,税务机关根据其排放污水浓度与排放量进行计征;对纺织车间的噪音应规定最高标准,并根据噪音的大小计征噪音污染税;对应税包装物应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征收,也可按销售数量采取定额税率征收;对应税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纺织品,应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征收,也可按销售数量采取定额税率征收;对纺织企业使用的稀有能源,应采取源泉管理,直接在生产环节进行课征,通过税负转嫁,达到缓解能源压力的目的。在税率上,当前的重点是应提高具有很大负外部性的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的产品税率,其次是对不同纺织品根据其对消费者的友好程度设计差别税率,以激励企业生产绿色环保纺织品。 ③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能生产但境外人无偿捐赠)的高科技节能减排纺织设施、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当前国内纺织技术市场现状,这些节能减排设备(或仪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织物连续练漂水洗设备、定型机热能实时监控节能系统、专用节能风机及滤尘系统、连续前处理设备、连续染色设备、间歇式染色机,等等。
能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物质。众所周知,化石能源的形成依靠地球千百万年的活动形成,形成过程复杂且缓慢,数量有限,一旦开采使用就很难再生。我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也是能源的消耗大国。在节能减排这个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推动节能减排的发展,除了在技术上减少消耗、减少污染外,也要发挥行政作用,更应该在经济手段上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有效的促进节能减排的发展。
节能减排是世界各国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发达国家已经渡过了工业发展初期,对工业污染有深刻科学的认识,已经有了成熟的政策和措施来应对节能减排的问题。而我国经济发展时间较晚,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是也伴随着能源消耗过大、污染排放不达标等诸多问题。由于发展刚起步,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很多工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设备陈旧,能耗高、污染严重不可避免。再加上相应的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使得我国节能减排发展缓慢!
能源的高消耗量必然带来高排放量,长期以来,环保活动者、经济学家和学者一直预言过中国将会出现环境灾难。近两年来,各大城市接连不断的出现雾霾天气就是对这一警告的印证。中国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首位,并远远超出自身的环境容量极限。从污染物的角度看,我们从原来的少量污染排放到现今的高位数排放!目前,中国消耗了约全世界21%的能源、11%的石油、49%的煤炭,排放了占世界26%的二氧化硫、26%的氮氧化物、25%的二氧化碳。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工业用水重复率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差距。在饮用水安全方面,其中农村的饮用水安全更加突出;大气方面,中国从70年代到现在整个污染物都是在急剧攀升,以前习惯于统计二氧化碳、烟尘、粉尘这么几个项目,如今像氮氧化物、PM颗粒物等频频出现于公众视野,都反映出中国污染都处于急剧上升的情况。从目前来看,几乎所有污染物的排放量,中国都是世界第一!
中国的能源生产企业有三个严重的问题:第一个是生产能源的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质量不高、产能低。如煤炭和石油,小煤窑的生产技术不足,即使是大煤矿与先进国家相比也非常落后。三桶油的生产与销售一直被广大群众所诟病,产量低、成本高、油品差、油价更是常年居高不下;第二个问题是生产可再生能源的企业产量低,跟不上消耗的速度。第三个问题是能源的消耗速度太快,如建筑、冶炼等行业因为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才会使能源的利用率低,生产速度始终跟不上消耗速度,大城市每到用电高峰期常常会出现局部地区断电的情况。
在我国现行的资源税中,征税的范围小,征收资源税中仅包括原油、天然气等,很多的矿产资源并没有列入征税的范围内,并且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资源如海洋、湖泊等自然资源也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征收范围过小,开采使用代价过小。所以开采、开发自然资源的企业就不用考虑资源税所带来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毫无节制的开采、开发,不仅没有保护自然,相反出现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我国还缺少为了保护环境而征收的专门税种,法国从2001年开始征收机动车燃油生态税,德国开征了汽车税,丹麦开设了环保税。我国就只有某一个小的方面有对于节能减排有一些规定,但是作用不大,对整体的节能减排税收体系影响很小,难以达到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即使执行起来也对生产经营者带来的利益微薄,很难调动生产经营者对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促进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行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从这条政策的规定中我们看出,小排量汽车无疑在销售过程中更有优势,尤其是小排量的涡轮增压汽车会更受热捧。其实,搭载涡轮增压的汽车虽然在排量有不小的优势,但是出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涡轮增压汽车在油耗和尾气排放方面并不一定处处占优。
以本田和马自达为代表的汽车制造商,在自然吸气发动机方面,最近两年的发动机研发进步明显。本田有地球梦,而马自达有创驰蓝天。以马自达为例:新一代马自达的汽车都搭载其最新研发的一套名为创驰蓝天的动力系统,这套系统在量产的汽车引擎里,将压缩比提高到14:1,这使得它可以将燃烧效率提高9%,从而减少油耗,降低排放,这套动力系统的油耗更低,燃油经济性更优[5]。[本田的地球梦技术与之相似。在工信部公布的油耗中,搭载2.0升创驰蓝天技术的马自达3汽车每百公里的油耗为6.5升,而同动力水平的大众高尔夫汽车,使用的是1.4升的涡轮增压发动机,其百公里油耗为8.5升。大排量的反而比小排量更省油!所以,汽车的油耗并不是因为排量的大小决定的,这就好比一个人的饭量并不因为碗的大小所决定一样!可见,购置税减半这条政策对节能减排的作用十分有限。
节能减排存在着外部性特征。下面举一个某行业的具体事例来说明外部成本。某行业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生产决策,厂商出于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做生产决策考虑的是利润最大化,既边际成本等于价格。外部经济存在的条件下,私人成本曲线是指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图中曲线MC是指整个行业的边际成本曲线在完全竞争情况下等于该行业中所有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水平的总和。
随着产品的出现产生了污染物,产品生产增多造成污染的增多,污染物的产生带来了边际外部成本,若所有厂商的外部成本相同,人们每一产出水平下遭受的边际外部成本相加得到与行业产出相关的边际外部成本MEC,如图中的曲线MEC。若产量为零,污染物的产出便为零,MEC曲线向上倾斜。社会边际成本对于整个社会是由行业边际成本加上边际外部成本得到,即社会边际成本曲线,图中社会边际成本曲线MSC则代表了所有某行业边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的总和,等于行业的边际成本MC加上边际外部成本MEC。
完全竞争条件下,行业的均衡点是行业边际成本曲线MC和行业边际收入曲线MR的交点,均衡产量是Q1,均衡价格为P1。由于外部成本,这个点就不是帕累托最优,只有边际社会成本MSC曲线和边际收入曲线MR的交点决定的产量和价格才是最优,这时候的均衡产量Q*是均衡价格是P*。因此,完全竞争条件下,行业的均衡产量Q1和价格P1,比社会最优的均衡产量Q*高、均衡价格P*低,产量过高,排出的污染物也就过高。利润最大化是厂商的追求,因排出污不需要成本,导致其忽略了外部成本。在均衡价格P*中,P1用于补偿厂商的生产成本,P*-P1用于改善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帕累托最优要求不是一个单位或行业而是整个社会生产达到最优。Q1,产量对行业来说是最优的,但对社会而言不是最优的。企业的最优决策对社会而言是低效率的。只有社会最优水平价格P*才是真实价格,他考虑了所有的成本,包括生产者的成本和外部成本,按照这个成本生产,其结果是厂商承担外部成本,并相应减少了排污水平。
外部成本使市场生产的数量大于社会均衡时的数量,政府可以采用税收手段使得两种情况的均衡数量相等,即将外部经济内部化。
用工厂排污的例子来讲。为简化分析,假设某行业的边际成本是固定的,因此边际成本曲线MC是一条水平线。MEC为边际外部成本曲线,MSC为边际社会成本曲线,A点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均衡点。可以看出,由于外部成本的存在,A点产量很高,造成过多的污染。所以可以对工厂的每一单位产量征收等于Q*下的边际外部成本的税T,即T=D-B。这样一来,外部成本就成了该行业的内部成本,行业的短期供给曲线MC上升到了MC+T,市场均衡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的E点。
财政政策也可以用来控制污染,如标准方案和许可证方案。通过分析污染市场情形来比较税收政策和许可证政策。虽然向政府交排污税和购买许可证的形式不一样,但这两种政策从本质上都是为排污付费。
企业污染权的需求曲线,污染价格降低造成排污权的需求增加。在图3中,当税收确定了污染价格,污染权的供给曲线完全有弹性,污染量的大小主要通过需求曲线确定。当排污许可证确定了污染量,污染权的供给曲线则是完全无弹性的,此时的需求曲线确定了污染价格。因此,税收和污染许可政策达到既定需求曲线上任一点均是可行的。
清新的空气和清洁的水的价值的需和必须放弃的东西相比较来体现。污染只能降低其程度但不能消除。以上两者均服从价值规律:公共想要保护环境因为其价格低。采取征税和污染许可证的手段来降低环境保护的成本,也增加了公众对清洁环境的要求。综上,财税政策能够有效的促进节能减排。
今天会议的两个内容,一个是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一个是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都事关今年一系列重要指标的完成,都非常重要。从刚才各个部门,特别是主要牵头部门的情况介绍看,今年重大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准备早、安排充分,所以一季度的完成情况较好,与去年同期相比在开工、推进上有了大的提升。整个项目建设启动快、速度快、效益好,是去年提前谋划具体效果的体现。下面,我就具体问题讲几点意见。
第一,关于高校集聚区的两个项目。现在新区已将花和两个乡整体划转,作为直管区,不仅涉及市城司和金阳公司实施的项目,也涉及自己安排的项目。就如何解决好下步的建设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和实施主体问题,我们已和新区进行了对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基本原则。在新区范围内已经实施的在建项目,按照资金渠道不变、融资方式不变、实施主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新建项目按两种模式实施,在直管范围内的,由新区的实施主体和平台公司实施;在协调区和对接区范围内的,由新区和市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实施。所以,刚才提出的和路项目就按以上原则来推进。以后涉及新区和市的项目,也按上述模式来对接实施。
第二,关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在年,市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低碳交通试点城市,现已纳入全国10个试点城市之一,同步也进行了公交都市的试点申报,已纳入全国15个试点之一,这两个试点资格都需报国家交通部审核批准,一旦通过,对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现在市区环境整治,汽车尾气是个重点,在PM2.5中占了较大比重。大力推进公交优先,采取新能源是非常重要的。现在低碳交通试点城市和公交都市试点还有一些前期手续需要完善,有关经费请市财政局在今年的预算里予以安排。
第三,关于重大项目建设。今年的重大项目整体目标为976.67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3000亿元目标的近三分之一。目前,我市仍处于“需求大、空间大、拉动大”的特殊发展阶段,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做好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节能减排方面,国家不缺这方面的支持,最终是看我们项目的成熟度。相关责任单位一定要做好项目库准备,项目要做深、做实,做到可以报批的深度,发改、财政及各区(市、县)要认真研究,对我们今年的项目,乃至“十二五”期间的项目进行梳理,分批提前做好谋划。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有些因为规划的原因,有些因为功能区调整的原因,有些因为的原因,可能需要进行调整,这就需要有替代项目及时跟上。只有这样,我们的才不会受大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耕地资源、油气资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较少,人口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使供需缺口不断扩大。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规模进口国外资源和大气污染的加剧又使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第一,资源供给总量不足,国内保证率低。(1)我国水资源总量不足,过度开发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目前我国许多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30%-40%的国际生态警戒线,流域生态功能严重失调。黄河、淮河、海河流动的开发利用率都超过了50%。水资源过度开发的同时,水污染日益严重。(2)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与耕地需求间只是维持着非常脆弱的平衡。近年来人为减少和水土流失使现有耕地面积对粮食供给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下降。未来人口增长对耕地的需求,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对耕地的占用将使我国耕地资源不足的压力进一步加大。(3)我国森林资源经过近半个世纪的过度砍伐,正处在休养生息中。人均森林蓄积量为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1/8,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4)我国重要矿产资源国内保证率低,开采成本高、品位差。近年来由于国内矿产资源消费大幅度上升,大宗矿产供需缺口日益加大,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目前我国约50%的铁矿石和氧化铝、40%以上的石油和60%以上的铜矿资源依赖进口。
第二,以煤为主的一次能源大量消费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我国一次能源自给率虽然占90%以上,但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的近70%,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40个百分点左右。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费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是由燃煤造成的。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是控制量(即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际二级标准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两倍还多,大大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约1/3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的污染。此外,近年来由于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大城市大气污染已由煤烟型污染向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发展。
第三,我国生态环境正在逼近承载能力的极限。全国七大水系中近一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程度加重。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已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污染最严重时期的程度。2005年监测的523个城市中,1/3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低于二级标准。1/5的城市人口居住在空气污染严重的环境中。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导致国土生态严重恶化。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1%;国土荒漠化总面积已经达到262万平方公里,并且近期正以每年67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此外,由于人口增长、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破坏,我国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多样性、近海海洋渔业资源、湿地资源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第四,国际上要求我国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排放的压力明显增加。我国对国外资源需求的增长推动了全球资源需求总量上升。据国际能源署统计,2005年我国原油日均需求量约为665万桶,占全球日均需求量的近8%。从2005年上半年到2006年上半年我国石油需求增量约占全球石油需求增量的80%,这其中近一半依赖进口。另据统计,2002~2005年间,我国对镍和锡的需求增长占全球消费增量的大部分。对两种贸易量较大的有色金属铝和铜,我国需求增量对世界消费增量的贡献约为50%。我国需求增长已经成为影响全球石油和初级金属产品市场供求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国际投机集团哄抬价格的幌子,受到一些初级产品进口国的指责和一些国家的担心。但我国对全球石油和初级产品的需求,有相当一部分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高能耗、高污染生产环节的结果,其中相当部分产品并不在我国消费,而是出口到全球市场。我国二氧化硫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另一个焦点。虽然我国人均排放量远小于发达国家,但我国是全球二氧化硫第一大排放国和二氧化碳第二大排放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均占全球排放量的14%左右,对全球大气污染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未来世界格局以及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因素。未来我国在这方面的国际压力将不断增加。
第五,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快速发展客观上推动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快速成长。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和国际化在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过程中,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和环境污染程度曲线呈现“倒U型”。工业化中期阶段,正是能源消耗强度和环境污染程度明显增加的阶段,工业化完成后,能源消耗强度和环境污染程度才能逐渐减弱。2001年以来,我国基本完成劳动密集型工业化阶段,开始进入以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资本劳动比明显上升的资本密集型工业化阶段。城市化快速增长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住宅建设增长;国际化快速发展使我国成为国际产业分工体系的重要环节,国外制造业大规模向国内转移。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包括能源、交通和通信设施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显著加强,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要工业原材料产量大幅增长,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上升。1991~2000年间,我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硫酸等高能耗工业基础材料年均产量增长率分别为9.8%、11%、8.6%和7.3%。而在2001~2005年间,上述四种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分别23.5%、12.4%、17%和13.4%。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导致单位GDP能源消耗明显上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长。
整个“十五”(2001~2005年)期间,虽然我国GDP年均增长9.5%,比“九五”期间(1996~2000年)快0.9个百分点,但在资源环境方面付出了较大代价。2005年万元GDP能源消耗是2000年的1.37倍,年均增长6.5%(见图1)。与此同时,还消耗了大量矿产资源,占用了大量耕地资源。由于经济增长方式仍然以粗放型增长为主,虽然这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不断提高,但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已经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我国生态环境处于“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状况中,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不断扩大。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27%,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均未完成“十五”规划中削减10%的控制目标。
总理在2006年4月份召开的全国环境会议上指出,我国在发展中面临两大矛盾:一个是不发达的经济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这将是长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矛盾要靠发展。另一个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这个矛盾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个矛盾要靠科学发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指出了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一五”末期(2006~2010年)使单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并把其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到“十一五”末期能否完成这两大目标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否取得重要进展的集中体现,也是现阶段缓解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切入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国家把单位GDP能源消耗比上年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比上年减少2%确定为重要的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为此,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实施万元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将能耗降低指标分解到各省区市,与地方和部分中央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2)全面推进十大节能工程,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工作;(3)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电大户优化用电方案;(4)提出政府机构节能目标、重点和措施;(5)积极推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从钢铁行业向化工和煤炭行业推广;(6)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7)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治污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淮河、松花江工业废水治理;(8)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继续推进;(9)围绕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推广以沼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的使用;(10)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开征水资源费,15个城市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11)调整出口退税结构,抑制资源性产品出口,扩大进口。
然而,从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看,进展并不顺利。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6年上半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这两项指标都仍在增长。这其中,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8%(见图1),以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为代表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增长3.7%和4.2%(见图2)。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前三季度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下降,但要完成全年目标也是不可能的。
必须承认,实现节能降耗和减排目标需要有一个过程。年度之间单位GDP能耗下降的幅度和污染物排放减少的幅度并不总是线性下降,而是有一个由慢到快的过程,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首先,从经济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仍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要降低这些行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需要掌握新的技术,有新的替代产品出现,这需要有一个过程。其次,从产业结构调整看,产业结构的升级、产品结构的调整和节能环保措施的见效也都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三,目前我国节能降耗减排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企业实行节能降耗减排的成本较高,动力不足。一些地方对关闭污染企业下不了决心,放任自流。第四,各种政策支撑条件还不到位,政府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事实上,尽管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目标非常艰巨,但无论是单位GDP能耗还是主要污染物排放,2006年上半年这两个指标的增长幅度都比前几年有明显的回落。2006年上半年工业化学需氧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为0.0066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和0.0273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1%和10.8%。2006年上半年,GDP和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9%和13.2%,分别高出上年全年0.7和1.6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增长率由2003年的12.8%、2004年的8.5%和2005年的6.1%回落到2006年上半年的0.8%,COD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长幅度分别比2005年全年下降1.9和8.8个百分点。由于突出抓了钢铁行业这一重点耗能大户的节能措施,2006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明显低于全行业的水平。2006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增长主要受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火电厂脱硫率较低的制约。我国城市污水中COD排放量占COD排放总量的60%以上,而2005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52%,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没有运行。我国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已超过全国排放总量的60%以上,而2004年底全国火电厂脱硫率仅为15%,火电厂脱硫设施进展低于预期。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火电厂脱硫率将是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途径。(见图1、2)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07年节能降耗减排目标仍然是单位GDP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考虑到我国资源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2006年这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目标将成为2007年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不仅关系到“十一五”规划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也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能否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一目标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后几年节能降耗减排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压力也将更大。在我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如果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增加,将难以遏制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增长势头,煤电油和其他资源供给可能会再度趋紧,资源性产品价格可能会再度走高,资源瓶颈和环境压力将进一步突出。这反过来对经济增长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正因如此,2006年12月9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会议提出,2007年将以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质量和效益提高(即做好“一抓三促”工作)。这次会议把加大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力度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认为只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才能把过高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降下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反过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又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现实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根据新的节能降耗减排目标和新的政府工作思路,我们认为,2007年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将成为政府政策的一个重点和中心环节,旨在促进宏观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将体现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要求。预计2007年政府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信贷政策等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力求完成全年节能降耗减排目标。
2007年将继续加大节能降耗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节能工作为重点,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国债资金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环境污染治理增长速度将继续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预计将从2001年的1%和2005年的1.3%增长到2007年的近1.5%,其中国家财政将重点投向环保重点工程和生态保护项目。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
在产业政策方面。将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继续推进产业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依法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做好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的关停并转工作,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等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减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序发展替代能源。
在政策上。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市场准入门槛,适当提高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把好新上项目的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节约能源消耗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在信贷政策上。建立健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严把资金关。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银行将给予贷款扶持。
在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上。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完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促进资源的节约和高效使用。提高资源税税率和资源补偿标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制定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财税政策,支持重大节能工程建设、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通过实行优惠的脱硫上网电价补偿脱硫成本,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电厂安装脱硫装置。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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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紧缺、环境恶化,这是不争的事实。为此,国家大力号召开发节能环保产品,开发新的替代能源,并给予财政和税收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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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的醇油灶具技术可分为三类。第一类的液体直烧灶具技术由于火力小,已基本被淘汰;第二类即为目前市场上普遍采用的雾化燃烧灶具技术,它是把醇油经油管送入灶芯,并采用高压风机雾化燃烧,由于有一部分液体燃料被吹离灶芯,造成浪费,再加上强冷风气流,降低了火焰温度,消耗了部分能量,所以火力疲软,耗量较大。由我公司首创的第三代气化燃烧灶具技术——100%高效气化燃烧,不用风机,采用原子碰撞,旋风气流,强压输料等设计原理,燃料耗量低,火力强劲猛于液化气。醇油先通过自身系统转化为气体,再经多个喷射孔高压喷射燃烧,没有油损耗,没有热损耗,燃烧温度更高,所以节能效果更显著,可节约燃料30-50%。成功开发低压灌注技术,完全可以液化气罐低压存储、成本只有液化气的三分之一,解决了醇油需要高位储存的难题,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为适应不同市场需求现已开发了系列灶具产品:家用灶、猛火灶、商用灶、锅炉燃烧机、无风机酒店大灶等数十个种类几十种型号的产品,同时甲醇柴油、车用甲醇汽油均已上市。
甲醇柴油是国标轻柴油中加入一定比例(15%,30%)的变性甲醇配制而成的一种环保节能燃料。1.动力强:甲醇柴油助溶剂在配制过程中增加了提高热值、增强动力的组分,使“M15甲醇柴油”与同类产品比较动力更强。2.排污少:明显降低CO、HC和NOX排放,排烟下降幅度超过80%。3.滤点降低:比同标号柴油降低7-9个单位。4.通用性好:无需改发动机,直接使用、稳定运行,与同标号柴油有等同的适用范围和效果。可与柴油任意混溶,存放不分层不乳化。5.适用范围广:适用于各种柴油发动机、机动车辆;(M50)适用于工业窑炉;(M90)适用于灶炉。6.保持期长:在标准环境内,稳定保持3个月以上,可以解决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所需的时间长的问题。最新开发的三元复合添加剂更具市场竞争力。闪点、十六烷值完全可以达到国标要求,拒水性好、遇水不分层、不乳化,利润达1000元以上。
甲醇汽油升级最新推出——甲基汽油。经过多年市场检验开发出新一代高效添加剂,和传统甲醇汽油相比较其优点:1.无毒性,甲基汽油的毒性比甲醇汽油的小10倍。2.甲基汽油对金属完全无腐蚀性。3.遇水不分层、低温(-25℃)易启动、高温(40℃)无气阻,全面解决了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尚未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排除了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在储存、运输、使用上大量的困难。4.动力性强。辛烷值增加,和国标汽油动力性一致甚至优于国标汽油。5.油耗与国标汽油持平。6.尾气排放更环保,废气含量下降。7.成本低,利润高。8.无需改车,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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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广西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措施主要表现为节能减排和发展新能源的财政预算政策、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绿色采购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措施协同欠缺、手段运用不充分、绿色采购无法落实等不足。因此,笔者认为需从提高政策措施协同性、丰富政策手段、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等方面进行完善。
1.广西支持节能减排的财政预算政策。主要包括增加节能减排的财政支出、整合现有涉及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倾斜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创新财政补贴方式等政策手段。一是增加节能减排财政支出。自治区本级财政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2008年2.1亿,2009年达到3.5亿,增幅66.7%;二是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倾斜。广西整合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环保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水资源费等各项资金,倾斜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以及节能减排监测能力建设等;三是创新财政补贴方式。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提出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实行财政奖励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的方式。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2.1亿元节能减排奖励资金与全区当年的节能减排目标挂钩,重点支持6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317个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对部分节能减排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或前期经费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2.发展新能源的财政预算政策。《广西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0年要实现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超过620亿元,建设全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区)。为支持新能源发展,广西自治区积极争取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同时,积极出台扶持性优惠政策,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新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能源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等关键技术,以及核能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城市太阳能利用工程建设的支持等。具体财政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农村沼气建设财政和补助。2001-2006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安排用于沼气池建设的补助资金每年均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年均增幅达到14.7%。2006年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村沼气池建设的补助资金达9800万元。2008年又投入资金1.1亿元,新建20万座沼气池;对非粮燃料乙醇的生产原料―木薯生产,依照国家有关原料基地补贴和示范基地补贴的规定每亩补贴180元。
2010年,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下列税收优惠:对自治区级以上(含本级)主管部门确认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2010年底前,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国家鼓励类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为节能减排而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运用高新技术和环保技术、推广节能设备和产品等原因,导致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免照顾。另外,为支持新能源发展,自治区积极向国家申请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非粮作物木薯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2008年3月1日起享受以下税收优惠:免征消费税,已征的消费税予以退还;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2004年底,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与环保的具体政策规定。广西也出台了一系列政府绿色采购的地方政策,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定了鼓励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从招标文件的制定以及评标环节对产品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分,鼓励采购人购买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为了规范节能产品采购,广西还实施了一系列地方节能标准,如《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路灯节能装置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
广西自治区财政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上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与新能源发展,包括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淘汰“两高一次”落后产能、推进城乡建筑节能、鼓励高效节能产品使用、加快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方面。得益于上述财政政策与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广西发展低碳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节能减排方面,“十一五”前四年广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3.4%,完成“十一五”目标的89.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下降13%,完成“十一五”目标的13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累计下降8.76%,完成“十一五”目标的72.1%,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基础。2010年10月29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消息,2010年1-9月,广西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1%。全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416户重点耗能企业,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为1.23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93%,累计节约能源116.89万吨标准煤。自治区财政2010年安排节能、清洁生产专项奖励资金9500万元,支持了全区实施重点工程的节能、清洁生产项目124项,这些项目和去年项目的建成投产,为广西自治区重点耗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3.93%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目前沼气池入户率已超过40%,为全国沼气池入户率最高的省区;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利用,全区规划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多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利用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核电开发也进入实施阶段。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投产。三是政府绿色采购方面,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2008年广西区本级节能产品采购占到同类产品采购比例的25%以上。而在2007年,广西区本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规模为770万,仅占到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13%,节能空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仅为2%,只有5.4万元。
1.政策措施协同性欠缺。使公共财政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成效最大化的关键是最大化相关政策的协同作用,最小化相关政策的制约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运用公共财政政策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经验欠缺,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从广西当前采取的一些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来看,各项政策措施相对孤立,措施间缺乏相应的协同促进能力,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发展低碳经济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导致政策措施结构断层和功能失衡,抑制了低碳经济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难以实现“1+1>2”的政策效果。
2.政策手段运用不充分。我国低碳政策工具主要以“命令-控制”类的行政手段为主,与发达国家以市场为主的政策工具有较大的区别。这也造成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对以市场为导向的财税政策运用较单一。广西同样也存在财政政策手段较单一的问题。譬如,对新能源的税收优惠形式过于单一,以减税和免税为主,没有将加速折旧、再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应用于新能源税收优惠中。
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在后危机时代,争取全球新一轮经济增长点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模式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具有经济形态的网络性和发展的互动性。因此,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也必须适应这种新经济模式的内在要求,要注意政策的纵向上下衔接、横向相互协调。
从广西当前公共财政政策情况来看,要提高政策协调性,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征企业排碳费。碳税是国外发展低碳经济重要的约束性财政政策手段,并取得良好效果。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碳税,建议先开征企业排碳费,对高耗能企业征收排碳费,如高耗能企业能完成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则对其免征。王金南等的研究成果表明,征收碳税对GDP的影响有限,最高只有0.45%左右,同样,开征企业排碳费对GDP影响也是有限的。但对“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发展会形成制约,对抑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用较明显。二是完善低碳财政补贴结构,增加对居民低碳消费补贴。为促进低碳消费,国外对居民低碳消费补贴较普遍。广西应采取对居民低碳消费财政补贴的方式,来鼓励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可以对居民安装太阳能设备等低碳消费给予适度的地方财政直接补贴。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通过上述措施提高广西公共财政政策协调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效用。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手段,主要包括:预算政策手段,如预算拨款、政府、财政补贴等;税收政策手段,碳税或类似税收、低碳税收优惠等;基金收费政策手段,如专项基金、排放费等。丰富广西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财政政策手段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设立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建议在整合各项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资金项目的基础上,专门设置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各级财政应当将其作为重点项目专门立项,并且要保证每年一定的增长速度。在具体预算安排过程中,应当将每年财政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资金具体用于: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研发支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支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宣传与服务支出。支持核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二是扩大低碳地方税收优惠。对从事低碳技术开发的企业,除享受自治区高科技企业所享受的全部税收减免优惠之外,还应允许这些企业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用于购置低碳设备的,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并对设备实行加速折旧,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低碳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另外,对低碳技术开发实行退税。对于节能服务产业,要落实2010年4月发改委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中规定的税收扶持政策,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免所得税。另外,还应将节能服务企业认定为高科技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建立自治区政府的碳公司,创新制度和工具,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绿色采购相关文件精神,提高采购人员环保意识;其次,要落实好优购政策、首购政策和订购政策,敦促采购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建全绿色采购标准,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统计体系,绿色采购清单,公开绿色采购信息等措施;第三,自治区应采取一些减税措施来降低“绿色产品”采购成本,各级政府应支持建立采购信息数据库,成立绿色采购网络组织,推动成立各地绿色采购团。
1煤炭行业节能减排动力缺失原因在国家将节能减排作为未来发展基本国策之后,我国煤炭行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方针,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等方式方法,使得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目前看来,部分煤炭企业依然未能充分意识到节能减排对于整个煤炭行业及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也未能确立节能减排在煤炭企业日常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动力不足,从而也带来一系列负面行为,例如敷衍甚至忽视国家节能减排现有政策法规,减少专门用于企业节能减排的资金,不及时更新企业老旧及耗能高的生产设备,不致力于节能减排新技术的自主开发及应用等。因此,煤炭行业节能减排的后续工作所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就是部分煤炭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动力缺失问题。我国煤炭行业节能减排动力缺失问题存在的原因,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考量,即企业层面、市场层面和政府层面。
1.1企业层面———煤炭企业短期经济亏损原因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在进行节能减排初始阶段,企业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这将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4],图1中表现为此时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AC将会处于一个很高的位置。煤炭作为垄断行业,企业的最佳产量选择在MC=MR处,即MC曲线与MR曲线的交点处。同时,企业的产品价格P=AR,在MC曲线与MR曲线交点的向上延伸线与AR曲线的交点位置可以找到单位产品价格[5]。然而,此时的AC>P,即单位产品的价格小于企业平均成本,这样一来煤炭企业短期内将会处于亏损状态。煤炭企业作为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逐利性是其本性,一旦企业发现进行节能减排之后,自身将会面临利润减少甚至亏损状况时,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动力必然大大下降,久而久之,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意识也会逐渐淡薄。因此,煤炭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所带来的企业短期内的经济亏损是造成其节能减排内部动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1.2市场层面———煤炭市场逆向选择原因所谓逆向选择是指当买卖双方获得的信息不均或失衡的时候,就使得好坏无法区分,导致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反淘汰结果,即品质好、质量高的商品逐渐退出,质量差、品质低的商品反而留在市场上,这样就迫使信息较少的一方做出不利的选择[6]。由于煤炭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前期资金投入,使得企业面临短期内对煤炭产品提价的压力。但是一些不规范的小煤矿并不实施节能减排,其成本并不产生显著变化,因此它们可以在煤炭市场上保持煤炭产品低价格不变。此时,在煤炭市场上将会产生逆向选择,不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由于其煤炭产品的价格优势将会驱逐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从而迫使煤炭采购方只能购买低价的煤炭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不规范企业反而可能蚕食正规企业的市场份额。这样一来,那些原本乐于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冲击,从而迫于经济效益的压力,减少此处的资金投入,造成动力缺失。
1.3政府层面———煤炭企业与政府部门间政策博弈原因煤炭企业的节能减排离不开政府部门政策的支持,但是由于煤炭企业进行节能减排需要付出成本,同时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也需要投入成本,在两者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二者之间存在利益的博弈。下面以政府监督煤炭企业节能减排过程为例进行分析。该博弈过程的参与方为煤炭企业和政府部门,煤炭企业可选择的策略有两种:节能减排或不节能减排;政府部门可选择的策略也有两种:监督或不监督。政府部门和煤炭企业同时行动,且对彼此的策略情况完全了解,因此二者之间的博弈构成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7]。假设C1为政府监督成本,C2为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本,F为政府对不节能减排企业的罚款额,煤炭企业与政府的博弈矩阵如表1所示。由以上博弈分析来看,无论政府是否采取监督的策略,煤炭企业的最优策略都不是节能减排,最理想的状况也就是可能以一定的概率进行节能减排。因此,在政府和企业都理性的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先决条件下,二者之间的政策博弈也是造成企业节能减排动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2煤炭行业节能减排政策需求分析目前,我国煤炭行业节能减排仍处于初级阶段,进行节能减排的动力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策这种外部强制推动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去营造适当的动力机制,以解决动力不足问题。相适应的节能减排政策在煤炭行业发展节能减排的进程中最主要的职责就是“规范、引导、激励、惩治”。在本节中,我们从煤炭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是如何解决企业、市场和政府这三个层面所造成的动力不足问题,来理解政策存在的必要性,进而进行政策需求分析。
2.1政策有助于煤炭企业提高长期经济效益由之前分析可知,由于节能减排前期投入大,短期内煤炭企业会遭遇经济亏损,这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宗旨相悖,因此将影响煤炭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然而,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使得煤炭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AC低于平均收益曲线AR而得以解决。例如,增加政府购买政策,首先,它可以直接扩大煤炭企业的需求,刺激煤炭企业以扩大生产规模。如图2所示,由于规模经济效应,煤炭企业的短期平均成本降低,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位置,低于平均收益曲线AR。在长期中,只要满足长期均衡条件MR=LMC=SMC2,煤炭企业就能够获得利润,并达到长期均衡,长期均衡产量和价格分别为Q*和P*。其次,政府购买政策的实施也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增强市场信心,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扩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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