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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亿博官网 - 亿博电竞低碳环保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环保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发展低碳环保,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今年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提案》重点突出,将目光放在建筑节能领域。该提案强调,我国应该构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低碳环保建筑(绿色建筑),同时更注重人的舒适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因为这代表了现代建筑的发展方向。
低碳环保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低碳建筑已逐渐成为国际建筑界的主流趋势。一个经常被忽略的事实是:建筑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几乎占到了50%,这一比例远远高于运输和工业领域。作为建筑物,无论在时间和空间上,它的碳排放是影响环境的主要来源,所以说“低碳环保建筑”是当前“绿色建筑”理念的前沿体现。
低碳环保(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
1、节地与室外环境: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这样既可以减少用于场地平整所带来建设的增加,减少施工的工程量,也避免了因场地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景观的破坏。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当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场地内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时,在工程结束后,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2、节能与能源利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国土被分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5个不同的建筑气候区,除温和地区外,建设部已经颁布实施了分别针对各个建筑气候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所颁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节能率为50%,即在保持相同室内热环境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的采暖或空调能耗降低一半。节能50%并非建筑节能的最终目标,近几年来已经有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程度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制定了节能率高于50%的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因此将本条作为必须达标的项目。在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商场、高档旅馆酒店、高档办公楼等)的全年能耗中,大约50%~60%消耗于空调制冷与采暖系统,20%~30%用于照明。而在空调采暖这部分能耗中,大约20%~50%由护结构传热所消耗(夏热冬暖地区约20%,夏热冬冷地区约35%,寒冷地区约40%,严寒地区约50%),因此本标准对绿色建筑围护结构提出了节能要求。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以及当地水资源状况,考虑建筑周边环境,对建筑水环境进行统筹规划,是建设绿色建筑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前应结合区域的给水排水、水资源、气候特点等客观环境状况对建筑水环境进行系统规划,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增加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有害物质的释放规律非常复杂。本条可定量评价装饰装修过程中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程度。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
5、室内环境质量:室内热环境是指影响人体冷热感觉的环境因素。“热舒适”是指人体对热环境的主观热反应,是人们对周围热环境感到满意的一种主观感觉,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室内温度、室内湿度和气流速度对人体热舒适感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最容易被人体所感知和认识;而环境辐射对人体的冷热感产生的影响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除此之外,围护结构辐射也会对室内空气温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标准只引用室内温度、室内湿度、气流速度三个参数评判室内环境的人体热舒适性。
6、运营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交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并说明实施效果。节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业主和物业共同制定节能管理模式;分户、分类的计量与收费;建立物业内部的节能管理机制;节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节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按照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梯级用水原则,制定节水方案;采用分户、分类的计量与收费;建立物业内部的节水管理机制;节水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耗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减少因维修带来的材料消耗;建立物业耗材管理制度,选用绿色材料。绿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对绿化用水进行计量,建立并完善节水型灌溉系统;规范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目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该方案从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俨然成为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转型的重中之重。此次工作方案中重点提到工业节能、交通节能、建筑节能、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商业和民用节能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六大领域。而在六大节能减排领域中,建筑节能是目前最具发展前景的领域。随着我国城市化节奏的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的宜居城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节能,是我国进入城市化阶段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节能减排联盟获悉,在湖南郴州举办的“2012城市建设与绿色人居发展论坛”上,与会城市建设管理者、规划设计专家认为,建设低碳宜居城市,发展低碳环保建筑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总之,建筑设计中的低碳环保乃是大势所趋,做好低碳环保设计,对于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月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于4月上旬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全市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主要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做法有:
1、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统盘计划。编制了《20*年*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市20*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引导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生产产能,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减排23.2%,化学需氧量减排10.1%的目标。
2、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市政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能耗5万吨以上的企业编制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6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的审查,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也正在审核中。在其它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了节能对标等活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含新增量)控制目标为24.56万吨,COD为4.19万吨。
3、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从*年7月1日起,对我市第一批25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其中限制类企业24家,每千瓦时加收0.15元,以经济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出局,为技术先进的产能提供发展空间。
4、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突破,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年来,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全面启动火电企业脱硫计划,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市政府领导分包督办、市财政补贴资金、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进展情况等措施,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大唐*首阳山电厂、*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燃煤电厂的2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945MW)安装运行了烟气脱硫设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9万吨。
5、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采取了半月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形式,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落后生产工艺按期限关闭。对已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严密监控,在已经运行的9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已经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强在线监控,确保其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为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停供其生产用水,电力部门停供其生产用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6、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20*年8月1日以市政府86号令公布施行《*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草案)》。今年开始在县(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全市开展“禁实”以来,先后关停粘土砖窑600余座。并逐步对现有5652.8万㎡的建筑完成20%以上。近年来的主要做法:一是抓试点工程,启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紧抓国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仅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贡献突出;四是实施闭合管理,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市在建、拟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大多执行了新的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五是积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省财政厅、建设厅为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拟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的政策,这一政策必将对我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生积极作用。
7、寻找合作伙伴,整体推进*市节能减排工作。我市是重工业城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力量不足,更增加了节能减排改造的难度。市政府于元月21日和新奥燃气公司签订了节能减排的合作协议,借力在全市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新能源优势、引资融资优势,由政府引导、企业行为、项目运作,采取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将会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步伐,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8、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近年来,我市1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3个,总处理能力41万吨/日,分别是:20*年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20*年建成投运的涧河污水处理厂和20*年建成投运的瀍东污水处理厂。截止20*年底,*市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洛宁县污水处理厂和洛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
9、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增产不增污。多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8%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82%以上。对新建项目,凡是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污染物排放入口关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关小”等措施,近3年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万吨。
10、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和节能减排。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单位在用地和项目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扶持。同时,各县、区政府加强此方面的工作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标准化厂房建设。截至*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112.89万平方米。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节能减排总量双下降。一是节能效果明显,2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将新增量全部削减后仍然双双下降,二氧化硫减排率为7.3%,化学需氧量减排率为13.3%,城市区域优良天数达到3*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4.11%。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33%,达标率比*年上升13.8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淘汰167家企业落后生产线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高耗能企业。相继关停*、*电厂、*热电厂、*热电厂等一批小火电,关停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共削减二氧化硫4176吨。全部淘汰机立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万吨,可实现年节约能源25万吨标准煤,*豫翔红星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陶瓷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查处非法盗采矿点234个,关闭91个;拆除黏土砖瓦窑厂600多个。煤炭企业由原来的215家整合为64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23%。
3、抓好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初见成效。在全市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年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40万m2左右,占年竣工面积的87%左右。“上元国际大厦”、“吉利区河阳家园住宅小区”、“*凯旋花园(时代城小区)”获得“*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截至20*年底,我市累计竣工节能建筑约660万m2,仅20*和20*两年的采暖期,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节能建筑已实现年节约标准煤9.*万吨。
4、积极探索和开发利用了新的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全市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2万户,每年可节能6.73万吨标准煤。启动了洛宁、*各2台1.2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年可消耗秸杆薪柴37万吨,可发电2.7亿千瓦时,折合10万吨标准煤。我市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上元国际大厦工程”、“和光园小区工程”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财政将分别于20*年底和20*年初,分别给予296万元和520万元进行财政资金支持。
5、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推进工程节能。依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我们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其中,一拖集团的电液锤节电改造、煤气系统节能改造,洛玻烟气治理及余热发电项目、中信重油改煤气炉、黄河同力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等八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可获得5763万元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个数和奖励资金数均列全省前列。*县三个南水北调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也列入国家支持项目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21.25万吨标准煤。市政府也安排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
城市污水处理成效明显。20*年以来,我市7.5亿元,新建成廛东、涧河等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共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污水处理厂自20*年建成以来,日处理污水20万吨,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廛东污水处理厂20*年12月开始运行,已向华润电力集团供应中水近千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大,我市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冶金、有色、电力等七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95%,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在这种经济结构下,要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发展,又要搞好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确实很大。我市*、*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增大了“十一五”后三年的压力,平均降幅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目标;“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10%,全省17.4%,因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近全省的三分之一),下达我市目标为32.8%,这个目标的完成难度非常大;总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有些地方、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投入、监管不够到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摆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够到位,没有建立单独的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造成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缓慢,建成的项目也很难正常运行;节能减排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少人员、无经费的问题,城市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
3、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降低能耗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逃避社会责任,不执行环评制度,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节能、环保法律意识不强,干预执法,包庇违法,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迫于压力,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造成监管不力现象的严重存在。
4、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激励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年市政府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从年底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未完成控制任务。其主要原因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没有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行政首长身上,没有将环保责任制纳入干部任用考评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考评机制。造成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各县(市)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甚至根本未将目标分解落实,未签订责任书;有些重点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违法排污现象屡有发生。
5、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自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城市地表水水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涧河、廛河水质恶化,整治迫在眉睫;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还十分突出;三是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减排工作压力大,完成减排目标需要有大的决心和长期的踏实工作。
6、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存在监管盲区,影响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健康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节能审查、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环节,规避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大部分工程未采取或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节能法》明确了建筑节能监管主体为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必须依法严格查处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在内的建筑节能违法案件,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以述问题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节能法》和《环保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不利的影响。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节能法》和《环保法》,加快出台节能减排配套政策文件并认线*年拟出台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关于对节能目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和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应尽快以市下发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加大《节能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强化目标体系考核,强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委局及重点耗能企业,与被考核单位和企业订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考核,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协调例会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时分析研究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和检测、监测机构。国务院和省政府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节能监察、检测机构,并把机构建设与资金支持作为节能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节能法》是从法律上规范节能行为的有力保障。我市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我市无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的现状,加强我市的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后三年单位GDP能耗的目标任务。
4、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奖励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政府引导企业搞好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市、县两极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工程和被国家列入资金支持的项目、高效节能产品和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管理及能力建设,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作为考核百分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预算要设立独立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在前不久结束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中国向全世界展示了节能减排的信心和决心。中国政府在会议讨论的几个核心问题上采取了灵活态度,进行了必要的妥协。例如,在坚守前提下中国表示可以考虑接受发达国家提出的“地球升温必须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将更积极地按要求提供减排信息,增加气候报告的透明度等等。另一方面,中国坚持自主减排,提出不接受任何有损国家的减排目标、资金援助和技术援助,坚决反对发达国家推卸责任和义务,并且呼应欠发达国家的要求,坚持发达国家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额外的实质性资金援助和低成本技术支持。中国的信心、决心和诚心促使哥本哈根会议形成了协议,取得了一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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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国早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就提出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即2020年单位国内上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是中国的自愿减排行动。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中国通过淘汰低能耗的炼钢、炼铁、水泥、焦炭产能等,已经使中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相对于2005年降低了13%,相当于少排放38亿吨二氧化碳。此外,中国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中国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均占世界第一位。中国还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目前人工造林面积达到5400万公顷,居世界第一。此外,多年来,中国还为治理污染、恢复生态投入了巨大的物力、财力和人力。
目前,我国的建筑能耗在国民经济总能耗中所占比重较大,占25%左右,且呈递增趋势。还应该认识到,建筑能耗不仅发生于建(构)筑物和其他土木工程设施的使用过程,更多发生在其全产业链的生产过程中。建筑能耗不仅仅影响国家的能源供应,而且能源使用效率的高低还影响环境,直接决定为保护环境、维持和恢复生态的投入。要清楚地意识到节能也是为了减排。因此,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有巨大的潜力,可以为我国实现减排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关注建筑节能。
建筑行业是行业发展关系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行业,与其密切相关的行业有60多个,其中最重要的要数钢铁、水泥、砖石、玻璃等建材行业,从而形成了一条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地位极为显赫的产业链,同时也是高能耗、高排放的产业链。
随着我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进度的成倍增长,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材料的消耗量逐年大幅递增。建材需求量的增长,致使能耗相应增加,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建材生产不仅能效低,而且碳排放量大。
表1国内外钢铁工业综合能耗、可比能耗和炼铁系统工序能耗比较(单位:kgce/t)
数据表明,2003年我国钢铁工业吨钢能耗和吨钢可比能耗这两项指标,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高出17.4和8.7个百分点。
一方面是高能耗,另一方面是高排放、高污染。钢铁工业固体粉尘、SO3排放和烟尘排放分列行业第二、第三和第四位。这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更显突出,见表2
到2004年,我国钢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60.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37.6个百分点。
近年来,混凝土成为建(构)筑物的主要建筑材料,水泥生产已经是建筑行业的重头戏。水泥的生产规模逐年增加。水泥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向空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大量粉尘,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破坏了人们生存的环境,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水泥生产向来是备受指责的高污染源。这和我国长期以来水泥生产工艺落后有关。为此,水泥生产工艺的技改和引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而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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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06年间,是我国新型干法NSP飞跃发展的时期,截止2006年,我国已有新型干法生产线条,然而和水泥技术水平最高的印度和日本相比,我国新型水泥能耗水平差强人意,其熟料电耗水平已接近水泥生产大国日本。对于水泥生产而言,电能是清洁能源,而旧的湿法生产工艺对大气和水源污染严重,在我国正逐渐被淘汰。但是,总的说来,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水泥生产能耗仍处于较高水平,折合为热能平均为3416KJ/kg,而日本为3131KJ/kg,我国高出了9个百分点。
维护结构材料主要是砌体和玻璃。以往我国大部分建筑用的是粘土烧结砖。粘土砖的大量使用已经导致我国部分耕地土壤贫瘠,有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渐渐形成荒漠。而烧结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不亚于水泥生产。玻璃的生产也是一个高能耗过程。近年来,我国明令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推广新型节能材料,注重从原材料生产到使用,从设计、施工到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节能减排,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
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建成的节能建筑仅占很小比例。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快速提高,建筑能耗以更高的速度增加,例如冬季供热地区正迅速南扩,而北方地区的空调拥有量也快速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化过程明显加速,层层开发建设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我国建筑能源使用效率较低的现实情况下,建筑集中的城市的“热岛”效应将进一步加剧,城市周边的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如果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可持续发展必将成为泡影。
综上所述,建筑能耗不仅产生于建(构)筑物的使用过程中,还大量产生于建造全过程,该全过程始于建材生产。而建筑能耗与排放的关系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能耗越大,排放量越大,能源利用效率越低,排放量也越大。这种关系的根源,主要还在于我国的能源结构不合理,综合利用程度较低、能源短缺等等。
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煤为主,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发展是建立在廉价的煤资源上,这是目前我国成为最大碳排放量国家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在电力供应上,煤电所占比重远远超过水电、核电、风电和其他产能。数据表明,我国消耗1度电,就相当于排放了0.997千克二氧化碳,等同于0.272千克碳。就水泥生产而言,现在我国生产1t水泥平均耗电量已接近日本,这在水泥生产环节有效地降低了排放量,但却在煤电生产环节增加了排放量。以生产1t水泥消耗电量为70kw.h计,也就是70度,就相当于排放了近70千克二氧化碳或者18.86千克碳。因此,在我国,节能的意义还在于有效减排。我国逐渐淘汰低能效的炼钢、炼铁、水泥、焦炭产能,已经在减排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是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综合利用能力等等。在生产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包括煤电生产环节,进行了以减排为目的的科技创新,这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
例如,近年来对冶金过程提出了“绿色”冶金的要求,这就是在钢铁制造过程中通过积极推行最有效的科技创新,利用先进技术不断使钢铁制造流程向物质获得率最大化、能耗最小化、制造流程高效化方向发展。
近年来,混凝土掺和料的使用有了长足的进步。作为主要的、常用的水泥替代材料――粉煤灰,是火力发电厂煤粉锅炉排除的一种工业废渣,燃煤电厂排出的主要固体废物。粉煤灰的综合利用范围正在扩大,已经形成了一种新兴产业。其效益表现在:节约水泥、减少建灰场土地、大大减少可吸入颗粒物、节省冲排灰用水、提高混凝土施工质量等等。目前,通过技术攻坚,某些地区的粉煤灰掺量已经取代了30%~40%的水泥,大大节约了水泥用量,其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都十分可观。
此外,在建筑产品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发展新能源,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也属于建筑节能范畴。我国有少数城市大规模使用太阳能,已经获得了“清洁城市”的称谓。建筑节能不是消极意义上的节省,而是积极意义上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这里,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最主要的途径和最基本的保障,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而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无疑也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是治理的沉重负担。中国的“自主减排立场”告诉我们,应该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为宽泛的涵义看待中国的建筑节能行动。因此,除了进行科技创新以外,在有限的资金、技术等条件下对建筑节能项目实行科学的、有效的造价管理必不可少,这是中国建筑节能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
鉴于节能和减排的关系或者联系,减排工程项目可视为建筑节能项目,例如污水处理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划分的概念和方法,建筑节能项目可能是单项工程或者是分部分项工程,如维护结构工程。
建筑节能项目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或全寿命周期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从项目策划阶段就开始进入项目周期,贯穿项目全过程。要特别重视建筑节能项目前期阶段即可行性研究中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以及设计阶段的多方案设计、技术经济分析、多方案优选以及方案的优化等工作。要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类型、项目性质、项目目标和行业特点等,选择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评价参数,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项目经济评价包括财务分析与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两大部分。建筑节能减排项目除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普遍特点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3.1.1 项目的外部效果或外部影响突出。通常把与项目相关的间接效益(外部效益)和间接费用(外部费用)统称为外部效果。例如维护结构的处理,其间接费用包括技术引进的成本,其间接效益表现为环境的保护或改善。
3.1.2 往往不能通过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例如土地资源。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的市场价格往往不能反应其真实价值,例如水资源的市场价格。
3.1.3 一些风险因素不易识别和确定,而且往往不具备统计规律,这和众多目标群体的利益往往不一致,而且与利益冲突的突发性有关。例如最近几起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建设情况。
因此,建筑节能项目的经济评价不能局限于财务分析,还必须进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而且应该遵循财务分析或财务评价可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不可行,则项目不可行的原则。此外,必要时,可用费用效果分析取代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总之,要从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国民经济角度、社会经济学角度研究考查项目,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和对社会福利所做出的贡献,使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除设计概预算外,还包括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方案优选和拟定方案的优化等。这里,特别提倡使用与价值工程类似的费用效果分析法,具体为最大效果法。即公式RE/C=E/C
在优选中,按RE/C的大小排序,大者排前。在方案优化中,力争做到RE/C趋近于1,以达到效果和费用的最佳匹配。
4.1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国策。哥本哈根大会和中国在会议前以及会议中的立场、行为方式和取得的成果等等,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已经具备的国际地位和相应的责任。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一系列相关问题上面临技术的压力。一些节能减排行动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慎重对待。
4.2 根据中国的现状,建筑节能承载了减排的重任。因此应该从建筑产业的全部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产业链,包括能源生产、建材工业等等环节,以减排为宗旨全面考查建筑节能项目。应该认识到科技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相应的投入和产出,成本和效益在建筑节能项目的经济评价中也就成为必不可少的参数。
4.3 项目的经济评价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是建筑节能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鉴于建筑节能项目的特殊性,提倡在经济评价中应进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在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选、方案优化中争取费用效果分析。当然,在项目经济评价和方案技术经济分析中,若干参数的计算口径应当一致,规划应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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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编写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3.
内容提要: 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 经济 社会 发展 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 法律 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走上法制化轨道。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本文分析了近期主要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动向,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突出能源对发展的硬约束是立法的核心,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应获得公众广泛支持等。
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主要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和量化减排目标。为履行国际义务,主要发达国家陆续通过立法和行政命令确认本国的排放控制目标,实施以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等为主要途径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措施,并辅之以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等市场机制,以期降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在哥本哈根召开前后,主要发达国家基于国际谈判策略和国内发展的需求,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出现了一些重要动向。分析研究这些动向的内容、背景及其战略意图,对我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了《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这是气候变化立法首次在美国国会全院大会获得通过。但随后,与之匹配的参议院立法进程进展缓慢:2009年11月,参议员克里将《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就业与美国能源法案》提交全院大会讨论未果,2010年5月,克里与参议员李伯曼联合提出了《2010年美国能源法案(讨论草案)》作为新的立法版本,使得本届国会的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又前进了一步。
法案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美国的能源安全与独立,促进国内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就业。内容包括七大部分:(1)促进国内清洁能源发展;(2)减少温室气体污染;(3)消费者保护条款;(4)保护和增加就业;(5)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6)防止气候变化侵害,即适应气候变化项目;(7)预算条款。
国内能源发展突出核能、海上油气开发、煤清洁利用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法案要求政府支持核能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核电项目担保贷款、赋税优惠,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海上油气开发的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赋予沿海各州否决在本州海岸线km以内开发油气资源的权力;对燃煤电厂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做出规定,要求政府每年提供不少于20亿美元支持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运营;支持开展 农村 节能项目和州立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能效项目;加强与发展电动汽车相适应的基础设施,要求各州和大都会区提出 交通 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计划;建立清洁能源技术基金支持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以确保美国在先进能源技术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
实施全国“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法案要求自2013年起实施全国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主要管制年排放温室气体大于等于2.5万t二氧化碳当量的实体。要求受管制的排放实体,年排放量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排放许可量和各种合规减排项目产生的碳信用量。美国国内的排放许可、碳信用以及法案规定的部分外国排放许可和碳信用可在美国市场进行交易。电力部门将于2013年起受管制,而制造业将从2016年起。交通部门实施类似于“排放税”的制度。
作为与众议院2009年6月通过的《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相匹配的参议院版本,本法案对排放许可的分配进行了调整,突出了对纳税人能源消费权益的保护,对维护碳市场稳定进行了更多规定,并提出更加严格的“碳关税”条款。
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表示对《2010年美国能源法案》的支持,但参议员在气候变化立法问题上的分歧仍然十分明显。法案在2010年年底时如果尚未经参议院通过,并经两院协商一致,则将因本届国会任期届满而被废除。但在为时不多的本届国会任期中,《2010年美国能源法案》如果要得到参议院立法表决通过,必须通过终结辩论程序,方能提前提交大会进行立法表决。就目前参议院席位看,力推气候变化立法的难以获得通过终结辩论所需的60票支持。同时由于国内民众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度减弱和怀疑上升,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迟缓,加之2010年年底有32位参议员面临换届,因此,预计参议院在换届选举前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态度将趋于保守。而民调普遍显示,共和将在本次换届选举中胜过,因此,一旦本届参议院未能通过《2010年美国能源法案》,以后一段时间内美国将很难进行气候变化立法。
2010年3月12日,日本内阁提出《地球温暖化对策基本法案》,提交国会审议。但伴随日本政坛变动,其立法前景也出现变数。
《地球温暖化对策基本法案》立法目的是在减排温室气体、降低温室效应对地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同时,通过尽可能降低能源供给对化石燃料的依存程度、率先促进能源供求方式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确保经济发展、稳定就业、能源供给和保护地球环境、保护当前及未来国民健康生活。
法案要求全国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下降25%,但这将建立在全球达成公平减排协议的基础上;2050年比1990年下降80%,但这将建立在全球达成2050年减排50%的协议基础上。
法案责成环境大臣在征求民意的基础止确定行动计划,并由内阁会议决定。其中,要求实施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税制“绿色化”改革、可再生能源电力定价,全额调配制度,促进核电发展,提高能效,促进 教育 、研发等。
与美国法案类似,日本法案也将产业部门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的质量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基础。由于日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美国的48%,欧盟27国的60%,已经属于能源消费经济性很高的国家,因此日本 工业 界对法案提出的减排目标表示怀疑。例如丰田公司认为在2020年以前难以实现绿色技术的突破,因此对实施类似于欧洲的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表示担心。为此,日本环境大臣表示,日本实现上述目标将更多地考虑居民居住部门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例如采取安装双层玻璃、集中供热、节能灯、太阳能电池,以及鼓励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等措施,而不是仅仅限制工业部门的排放。
法案明确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必须同与能源有关的措施相协同,要求通过普及能源利用效率高的设备和节能建材、加强建筑节能、提高交通效率、促进提高能效的智能化等节能和提高能效措施,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措施,同时通过加强相关技术创新,实现减排目标。
立足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法案中除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外,对中期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均设立了生效条件,即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形势相协调。同时,法案要求政府努力促成国际社会达成上述附加条件中的规定,这与美国法案要求政府促成全球平等减排的目标一致。
2010年4月27日,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宣布,由于难以在国会获得足够的支持票数,以及考虑到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的迟缓,政府决定暂缓将《碳污染减排计划法案》提交国会审议。但同时,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目标法》修订和《建筑能效标识法》立法将被提上议事日程。
《碳污染减排计划法案》旨在通过建立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法案主要内容包括:确立国家排放限额,规定澳大利亚排放许可和其他可采用的排放许可与减排量,建立澳大利亚国家排放许可登记簿,规定受管制排放实体及其法律义务,对能源密集型和受外贸冲击型 企业 实施补助,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核查、信息披露和公告,防止欺诈等。与美国和日本的法案不同,澳大利亚法案是完全旨在减排温室气体:履行国际义务的法案,没有提出对节能、提高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支持。
法案曾于2009年6月4日通过众议院三读审议后,提交参议院审议,但分别于2009年8月13日和12月2日两度被参议院否决。在进行重大调整后,工再度向国会提交了该法案,并且于2010年2月11日顺利通过了众议院的三读审议,但参议院仍未通过该法案。陆克文表示,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前(即2012年以前)不再提交国会讨论《碳污染减排计划法案》,除非美国、印度等国的减排政策与行动更加明确。
尽管单纯减排温室气体的立法进程受阻,但澳大利亚积极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专项法,以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近期先后于2010年2月26日和3月18日提出了修订《可再生能源目标法》和制定《建筑能效标识法》。
为确保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20%的目标,澳大利亚政府将《可再生能源目标法》拆分为《小规模可再生能源计划法》和《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目标法》,并进行修订,以促进澳大利亚不同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原《可再生能源目标法》于2001年4月1日通过,设定了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9500gwh的目标。根据新的目标,预计2020年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需达到4.5万gwh。为此,《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目标法》规定了2011-2020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到2020年须达到4.1万gwh。同时,《小规模可再生能源计划法》将对小规模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热水器等,提供补贴,其额度为每1单位“可再生能源信用”(相当于发电1mwh)补贴40澳元,并且不设上限,以辅助实现国家目标。
《建筑能效标识法》旨在建立国家大型商业建筑的建筑能效标识制度,要求面积大于2000m2的大型商业建筑在交付、销售、出租、转租和进行相应广告时,提供建筑能效标识,以促进开发商和运营商采用有效的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此外,近期澳大利亚政府还就修订建筑能耗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10年年底形成新的方案。
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5月18日通过了修订的《建筑能耗指令》。该指令旨在加强2002年12月16日通过的《建筑能耗指令》中的相关措施,以取得更显著的建筑节能效果,为实现欧盟提出的2020年减排温室气体20%和节能20%目标,提供相对低成本的手段。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逐步统一欧盟成员国设定本国最低建筑能效标准的算法,要求新建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所有建筑在进行主要结构改造和功能设备系统改造时满足最低建筑能效标准要求,成员国制定并以政府部门带头实施低碳或零碳建筑方案,对建筑进行能效认证,加强对暖通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查等。
2010年4月8日,英国《2010年能源法》生效。该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示范、评估与利用的相关活动,规范电厂发电低碳化与采用ccs技术相关事宜,规范电力和燃气市场管理局以及国务大臣与之相关的职能,规范发电许可和电力与燃气供应商相关事宜。
加拿大国会众议院于2010年5月5日通过了《气候变化责任法案》。该法案的目的是确保加拿大能够履行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义务,共包括13条。法案设定全国2020年的减排目标比1990年下降25%,2050年比1990年下降80%,要求政府通过设立排放标准、建立排放权交易等市场机制、出台财政激励政策等措施,实现上述国家目标。
上述发达国家节能减排和气候变化立法进展,为我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工作,促进向低碳经济的转型,实现可持续 发展 ,提供了 参考 。
美国本届国会气候变化立法与上一届国会最显著的差别在于,上一届国会涉及到减排温室气体的气候变化立法几乎都是就气候变化问题论气候变化问题,并部署全国的减排行动,但这一届国会的三份主要立法,均是将气候变化问题与能源安全、经济转型和技术创新三大战略相联系。日本提出的法案也是将节能、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将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技术创新与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这表明,美国、日本减排温室气体的根本目的,不单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应对国际压力,更多的是从本国发展战略考虑,为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巩固在全球的地位服务。我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也应当从国家全面发展的角度,综合看待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对国民经济各方面的影响,并做出相应的部署。
主要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进展表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不能与能源政策相割离。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能源发展问题;全球各国减排温室气体的措施,主要还是能源生产和利用方面的技术和措施。气候变化问题对发展的影响,对大多数国家而言是远期制约,减排温室气体问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环境容量不明确、各国排放权的产权不明确之前只是道义上的问题,属于软约束;而能源问题对发展的影响,对任何国家而言均是现实制约和物质基础的制约,属于硬约束。因此美国的气候变化立法进程才会时疾时徐,却始终把能源政策作为国家的核心战略问题。我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尤其是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和政策时,应重点从突破能源对发展的硬约束考虑,以节能、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保障能源供给的安全与独立为主体,水到渠成地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而不应将远期和国际软约束作为制定战略的优先考虑。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各股室认真学习了文件,充分认识到做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在学习文件精神后,古城区建设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局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资源节约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严、细、实”的管理作风,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和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改造,力争使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设备和技术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环节标准执行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三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措施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进行建筑效能专项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认真做好建筑“四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首先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并完善标准规范,加快科技创新,抓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的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省地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节能型科技水平和能力,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正确消费观。
于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又是一有力举措。质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在工程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时,区质监站将严格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凡节能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门窗等节能材料的复验应全部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施工单位在申报工程主体结构核查前,应提供建筑节能的施工方案,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合格证书、复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作如下要求:
1997年12月,联合国在日本京都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目的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造成的威胁,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在大会上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如表1所示),议定书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来控制全球日益变暖的气候。
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成员国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1)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3)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行碳排放量的买卖。(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京都议定书》据此建立了三个合作机制分别是:(1)国际排放贸易(IET):允许附件I(见表1)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容许的排放量”(也称“排放配额单位”)。(2)联合履行机制(JI):允许附件I国家间进行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3)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附件I国家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发达国家可以用所获得的CER来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因此,清洁发展机制还包括核证实施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办理减排手续以及增补参与的发达国家的排放总量。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促进发达国家的政府机构以及商业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进行友好,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诸如更清洁的空气和水资源、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等,以及实现促进农村发展、就业、消除贫困、降低对矿物燃料的进口依存度等,从而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清洁发展机制如图1所示)
从清洁发展机制形成和内容来看,其核心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由于温室气体以CO2为主,而这种交易的实现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清洁发展机制(CDM)。从这个意义来说,清洁发展机制是碳交易的一个市场,这个市场上交易的商品是碳减排量。在这个市场中,碳减排量的需求方为附件Ⅰ国家即发达国家,供给方为非附件Ⅰ国家即发展中国家,通过他们供给关系的调整,形成碳减排量的均衡价格。因为《京都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没有减排义务,同时发展中国家节能减排技术落后,减排空间潜力巨大,CDM资金和技术就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所以,这个市场上与碳排放有关系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叫碳。碳物质主要是与温室气体有关的环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可以在清洁发展机制中进行买卖交易、,所筹集的资金可用来旨在减少CO2等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保护项目,促进发展中国家落后地区的发展。自1998年第一项CDM项目成交以来, 碳的交易总量和总金额增长都十分迅速。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自1996年至今已累计成交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目前没有国际减排义务,但是议定书规定到2012年发展中国家也有适当的限制碳排放量的义务。由于经济的较快发展,现在我国已跃居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占世界消费量的31%),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二位,预计到2020年左右,中国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将与美国相当,我国的万元GDP能耗相当于2.6吨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倍。“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要将我国万元GDP能耗指降到2.1吨煤。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我国支持开发CDM项目,将节能减排的困境转化为促进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08年9月10日,我国DNA批准了1 551个全部CDM项目,其中有249个已经在EB上注册,成功注册的CDM项目占我国DNA批准项目总数的16.05%。根据联合国最新的预测,综合EB网站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已有64个CDM项目共获得142笔CERs签发,累计签发量共计64 212 873吨,占东道国CDM项目签发总量的34.64%(印度25.60%,韩国16.52%,巴西13.2%,越南2.42%,墨西哥2.41%,智利1.55%,其他3.6%)。
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的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9月8日,我国批准的CDM项目主要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主,包括风电、水电、生物质能源项目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占到整个CDM项目的72.3%(节能提高能效16.8%,甲烷回收利用6.1%,分解气体HFC 0.8%,NO21.5%,燃料替代与转换1.9%,抵排放与化石能源0.3%,造林与在造林0.2%)。从我国CDM项目审批和分布的情况可以看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CDM项目已经成为我国的首选项目,节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内普及,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得到高度重视,这些CDM项目的发展为我国开展建筑节能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也会推动我国建筑行业CDM项目的快速发展。
尽管目前我国DNA批准了1 551个项目,但从行业分布来看,几乎没有和建筑节能相关的。目前,全球第一个成功在EB注册的建筑节能项目是印度的一家酒店――Hotelsonao BangLar,该酒店的改造采用了两种方法学AMS-II.B和AMS-II.E来提高能效。另一个居住建筑项目为南非开普敦Kuyasa 的“低成本城市住宅能源升级工程CDM 项目”,该项目于2005 年8月注册,采用小规模方法学,涉及2 309户居民,以低收入家庭居多。项目改造内容分别是屋顶改造、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和节能灯替换三项节能技术,项目年减排量为6 580吨,采用可更新7年计入期,在2008年6月17日该项目获得了CERs签发。近期,巴西申请的8个建筑节能CDM项目在EB被拒,这些项目都来自巴西最大的一家食品零售商,使用3个不同方法学ACM0002、AMS-I.D和AMS-II.E。这些项目都是通过提高不同商场能效管理水平(通过软件控制),来减少电量使用。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虽然全球CDM项目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但从整个行业的分布和CDM执行情况来看,将CDM机制应用到建筑节能还存在诸多局限性:(1)单个居住建筑应用CDM机制成本高、排放量小、风险大。(2)居住建筑CDM项目额外性论证不容易。(3)UNFCCC批准的建筑类CDM项目方法学较少。(4)项目交易费用高、程序复杂,从而将潜力巨大、社会效益好的、小型、分散的与终端用户相关的居住建筑项目排除在外等。清洁发展技术不仅应该在大型工业生产领域,同样需要在建筑、交通、服务以及农业生产领域广泛应用,才能最终实现全民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和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来看,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对现有的CDM国际规则进行发展和完善,而规划方案下的清洁发展机制(PCDM)是一种更加高效的机制,可以弥补目前CDM的某些不足。
PCDM(Programm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指规划方案下的清洁发展机制,它是在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基础上提出的,目的在于促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技术更广泛的应用。它主要开发经济效益低、市场开发潜力小的清洁技术,以规划方案的形式,把实施主体由点(实施个体)扩展到面(规划实施的若干个体),形成规模效益,促进清洁技术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推广和普及。因此,PCDM项目因参与者众多、可以实施的行业领域更广泛而具有更大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它的主要特征是可以集成那些单位成本高、潜力巨大、社会效益好的、小型、分散的项目。PCDM机制的优势是在某一规划方案下,可以通过添加不限数量的相关CDM规划活动使之与没有此规划方案活动时相比,能够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者增加因温室气体减排而获得的总效益;在PCDM机制下PoA(Programme of Activity)的项目参与方与C/ME确定联系方式、CER的分配以及项目参与人变更的安排;项目参与方可以是在PoA中一个CPAs的执行者,也可以不是。按照PCDM机制的规定,我国居住建筑节能要想取得长足发展,PCDM机制的应用是最好的选择。
有机构预测,在日本国内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的成本为234美元/吨碳, 欧盟国家为198美元/吨碳,美国为153美元/吨碳,而中国的成本可降到20美元/吨碳。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将成为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具有每年减排1―2亿吨二氧化碳的潜力,占全世界总量的50%左右。全球二氧化碳减排交易的需求量在2007年到2012年为每年7亿吨至13亿吨,交易值可达每年140亿美元至650亿美元。除美国以外,发达国家每年都将需要通过碳市场,购买2―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而我国每年可交易的碳排放量达2亿吨以上,这对我国而言,意味着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实现每年减排2亿吨二氧化碳的目标。同时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到2020年有望成为与美国温室气体排量相当的第一大排放国。由于我国的节能减排技术与西方等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稳定的政策环境与经济发展潜力,使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据联合国数据显示,我国居住建筑节能发展潜力巨大。根据我国城乡建筑面积规划,2005年全国城乡房屋建筑面积为385.6亿平方米,城镇拥有建筑164.5亿平方米,其中住宅107.7亿平方米。全社会房屋竣工面积22.8亿平方米,城镇房屋竣工面积11.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6.6亿平方米。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高达18―20亿平方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居住建筑能耗包括建筑业本身能耗和生活用能,表2清晰地反映出我国整个建筑业和生活能耗方面从1990―2006年能源消耗逐年增大,截止目前,我国居住建筑能源消耗已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7.5%。
居住建筑能耗包括采暖、照明、空调、各种办公和生活用电器、各种电机使用的耗能,可以划分为以燃料为主的采暖用能和以耗电为主的空调和其他用能。
建设部根据《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提出建设领域的节能目标,我国在1980年标准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节能50%为目标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体系,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4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具体措施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使耗能增量减少6 150万吨标准煤消耗;北方采暖区的已有建筑实施1.5亿平方米建筑热计量改造,减少1 600万吨标准煤消耗;加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管理,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等,可实现年节能5 000万吨标准煤,年减排潜力约1.3亿吨CO2。“十一五”期间的重点是在公用设施和场所、居民住户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可年节电290亿千瓦时,年减排潜力约2 300万吨CO2。由于我国能源消费量大、利用效率相对落后,因此将PCDM引入居住建筑节能发展空间大,潜力巨大。
尽管我国居住建筑PCDM项目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将成为推动我国住宅房屋节能改造,提高社区居民居住舒适,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的主要战场,但是现阶段由于PCDM才刚刚兴起,特别是在应用到居住建筑项目中还存在很多应该注意的问题:
首先,相对于CDM项目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的节能领域来说,国内外对于居住建筑PCDM项目了解甚少,应用技术还不成熟,现阶段国内外还缺乏熟悉居住建筑PCDM操作程序的机构,而且国际碳排放买家也对我国建筑领域碳排放市场缺乏认知,不了解建筑节能领域存在的巨大减排机会。因此,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委员会应加大对居住建筑PCDM运作程序和应用方法的宣传,加强对这个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同时多与国际买家进行联系,定期向其提供我国居住建筑PCDM项目的信息,并且建立买卖家联系平台,促进信息和经验交流。
其次,基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对项目审核的核心在于确定基准线和额外性的论证,而额外性的论证主要是确定在没有实施CDM项目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居住建筑PCDM项目。因此,在实施居住建筑PCDM时对于建筑能耗统计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现阶段我国因没有统一的统计计量体系,急需解决的是建筑能耗数据采集中的指标、采集方法、采集渠道等问题。有了统一的统计计量标准,其提供的数据才能成为大型公建能源审计、节能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技术支撑和减排核准的基准。
再次,按照PCDM国际规则,一个PoA之下的所有CPAs必须采用相同的被通过的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并且所有CPAs应采用同一种设备/装置/土地以及只能使用一种技术或者通过一套内部相关的措施。上述严格的规定,使PCDM在居住建筑节能项目应用中的方法学成为难点。同时,由于建筑节能参与者众多,减排成本高,为达到规模效益,现阶段批准的小项目方法学多不能适用。为实现大规模居住建筑PCDM项目开发,必须尝试开发适合新的居住建筑PCDM整合基准线方法学。这不仅需要DNA与DOE和EB协商联系,就居住建筑PCDM项目和目前CDM国际规则不一致之处进行沟通,而且要按照PCDM规则对于建筑节能技术的要求,开发相关能源替换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方法学,用于居住建筑PCDM项目。因此,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对国内机构开发的居住建筑方法学给予鼓励和支持,比如政策上,对于采用国内机构或专家开发的居住建筑方法学的第一个PCDM项目,国家在项目收费上给予优惠。同时,减少国家对企业该项目CERs交易所获收益的征税比例或免税。
最后,目前国家对水力、风力等生物质能发电再生能源和工业部门CDM项目支持明显,这可能与项目基准线容易确定、额外性容易论证和减排量巨大有关系,但建筑能耗作为未来我国能耗增长的最大来源,急需相应的政策扶持力度;并且居住建筑PCDM项目和其他CDM项目最大的不同是最终使用者可以通过居住建筑PCDM项目的开发与实施直接受益。居住建筑PCDM的发展也符合清洁发展机制关于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的目的,能够更好地体现清洁发展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因此,我国清洁发展机制机构应该对居住建筑PCDM机制加强研究并且鼓励社会学术机构、咨询公司和开发企业参与进来。并基于建筑节能领域开展居住建筑PCDM项目试点,借鉴国际成功的项目管理实施经验来推广我国居住建筑PCDM项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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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目前,随着我国城市的快度发展,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能源挑战。由于我国在长期的建设发展中不重视节能,使得我国在建筑节能方面的耗能量比例很大,空调工程作为建筑能源消耗的重点占整个建筑的能耗总量的一半以上,这种高能耗问题不仅会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碳, 其自身含有的制冷剂氟还会导致臭氧空洞的形成以及一系列的其他环境问题。因此,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抓好通风空调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以及运行管理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寻求一条科学合理的节能道路对通风空调工程节能问题的研究就显得迫切且重要。
目前,建设资源节约型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调整我国经济结构,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的方式。现今经济和社会都在迅速发展,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做到在发展中节约能源,节约发展并做到安全发展和清洁发展。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对于通风空调设计常常是不关注的,管理者认为建筑设计的成败才是企业的生存根本而非通风空调的设计。所以大对数企业将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拒绝建筑改造,忽略了对资源的保护以及能源的节约。其次,通风空调工程能否有效的进行节能依赖于良好的设计理念,但目前一方面大多数建筑通风和空调的设计人员缺乏节约能源、能源优化的主观意识、忽略国家规定的标准或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使得通风空调工程的节能设计并不合理,不能满足要求,耗能量大。另一方面,通风空调工程的设计人员没有对工程的运行特点和运行原理进行充分的、深入和细致的了解和考查,而是原封不动的抄袭他人的设计方案,致使设计出的通风空调工程的实际节能和环保效果不符合实际的设计要求,造成在施工中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与实际的使用条件和使用范围严重背离。再次,通风空调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施工质量不合格。由于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差异的原因,使得设计以及实际施工过程中问题和不足不能及时的查证,导致通风空调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设计部门以及设计人员实施通风空调工程节能设计,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找出最优化的节能设计方案,能够实现通风空调工程、运行以及经济性和节能性方面的统一,产生不同的效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现有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现如今,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空调在大多数家庭中的使用其能源都消耗在室内温度的加热和冷却上,因此,如何通过自然通风避免室内温度过高,减少耗能费用成本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时目前的主要任务。在夏季不是特别热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个或多个风扇代替空调。而在使用空调时,不调到过低的温度。在冬季必须要对门和窗口是否被关闭进行仔细检查。在进行空调安装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安装和接缝处理工作,以避免接缝处腐蚀线管的泄漏以及其他问题,造成热源浪费现象。
节能户外采风口和通风口的通风和空调系统,设备,节能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进行空调在建筑物入口方面的设计时,以一定不要只是考虑到门厅美丽等形式问题,这样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而且也不能解决供暖平衡,节能的问题。在特别冷的北方地区,为了避免冷空气的大量入侵,设计人员在节能空调的建筑物入口设计时,主入口大门应该设计在远离公共建筑北方的部位。因此,对室外的采风口和通风口合理的节能系统设计有着重要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出风口的设计合理,并有效地利用室外空气压力,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室外风压的使用是不是合理对整个通风空调系统的阻力有很大的影响,是一个必须要注意的影响因素,所以要先对出口进行了解,并利用风的压力,随着风的方向而灵活调整气流进入。对于不同的使用用途的房屋要采取不同的空调系统,应该采用独立的空调系统,进行单独的调整,实现控制室内温度,提高室内的舒适性和空气质量,同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通风空调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设计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意识有很大关系。首先,设计人员应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主动学习有通风通空调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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