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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22年,全省各地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安全底线不断筑牢。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2025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21〕25号)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及梅河口市政府2022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经全面考评,2022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延边州政府、四平市政府、长春市政府为优秀等次,长白山管委会、白山市政府、通化市政府、白城市政府、辽源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吉林市政府、梅河口市政府为良好等次。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4%,居全国第9位,同比上升3个位次;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指导值;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为0.4%。水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首次突破80%,达到81.8%,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6.6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比例为1.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19年保持良好等级。
以“五化”闭环工作法为抓手,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建设,24个省级重大项目全面启动实施、132项年度任务全部如期完成,生态强省建设督导帮扶实现全覆盖,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构建,“1+N”行动体系不断健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8个重要支撑文件相继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全域禁烧等9个专项行动密集开展,生态经济、生态环保、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制度“3+1”体系日益完善。
严格按照“四项机制、八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18项问题,整改销号114项,4项长期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推进,交办的14216个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结案销号14200个,结案销号率为99.89%;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45项问题,完成或基本完成26项,交办的4704个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结案销号4538个,结案销号率为96.47%。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已完成对四平市、白城市、延边州地区的例行督察和意见反馈。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坚决实施秸秆全域禁烧,全省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数大幅降低;深化燃煤污染治理,151台超标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整治,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成功申报国家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1个,97家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24家石化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整改;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面实施。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扩能建设,新增处理能力19.85万吨/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启动;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省1655个排污口,完成封堵和纳管整治817个,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剩余838个全部完成复核复查和公示牌设立;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省78处城市水源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全面落实优化施肥、品种调整、耕地利用变更等管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持续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57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同比改善。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7%,23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长春市、吉林市获批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不断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出台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启动中华秋沙鸭“安居工程”,持续开展清山清套清网和候鸟护飞行动。自然保护地管理持续优化,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率达到99%。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联合督导检查,持续完善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一废一品一库”应急预案体系。2022年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逐级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修订实施黑土地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启动制定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进一步细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办法并实现4.9万个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排污许可全覆盖管理。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案件102件,累计赔偿金额达9200余万元。生态环境系列执法行动压茬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14件,罚款2994万元。共治体系进一步筑牢,建立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0508件,办结10492件,办结率99.8%。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对标美丽中国建设和我省打造“吉林样板”的标准要求仍有不足,距离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的期望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仍然较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转型发展任重道远,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受自然条件干扰,空气质量还处于“气象影响型”;水环境质量受降雨等外部因素影响较明显,各地区改善成效不够均衡。环境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合流、老化渗漏、混接错接等问题并存,县级城市和乡镇污水收集率不高;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不健全,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一些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仍然未彻底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尚未根治,城乡结合部散煤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秸秆全量化处置还有一定差距,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美丽吉林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高标准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奋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跃升,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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