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公司的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即、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成员,负责决策和指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设安全科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队(作业班组等)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和检查工作。
三、各工区(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领导编制本单位中、长期安全工作及环境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一、组织落实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惩规定;
一、贯彻执行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
三、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经理(处长)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环保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保措施方案;
第六条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或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第八条安全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担任,并具备上岗从业资格。
五、领导组织本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或者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六、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组织编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有关“四不放过”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落实“四不放过”工作;
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七、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内部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的责任得不到追究和处理不放过;
六、支持安全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向行政领导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向职工群众宣传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二条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安全和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审查和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四、关心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比、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按期或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生产任务布置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中、长期安全及环保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三、组织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环保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四、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七、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并保证本单位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落实;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经理(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五、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八、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十、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条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企业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六、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召开会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对团员青年加强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自觉性。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四、定期委派劳动保护监察员参加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迅速解决;
五、依法督促本单位在执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为考核、评比、计奖、计酬的重要条件;
七、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职工向本单位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的建议;
八、督促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做法;
九、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青年特点,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列入团的重点工作之一。发挥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等有益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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