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行业形势,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拓展思路、狠抓经营、深化改革,始终围绕“建设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盈利水平高的中重稀土旗舰企业”战略目标,在“提效益、稳增长、防风险”上多做加法,采取拓展主要分离企业原料采购渠道和优化采购模式,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落实精细化管理,优化工艺结构,降低分离成本;强化费用刚性控制,压缩非经营性开支等方式,有效改善了公司经营业绩,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43亿元,同比增加3.99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64万元,确保了公司平稳、健康的发展。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稀土行业行情跌宕起伏,面对复杂的市场行情,公司成立经营决策领导小组,及时跟踪掌握分析市场信息,合理制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存货处置计划,准确把握住市场有利时机销售产品去库存,相较去年同期较大增加了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确保了公司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公司积极拓展稀土原料采购渠道和优化采购模式、严控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提高稀土分离企业产能负荷,降低固定生产成本摊销;二是大刀阔斧实施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人事调整,有效实现减员增效;三是强化期间费用控制,减少非经营性开支,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稀土和钨资源的储备工作。一是红岭公司6.4万吨白钨矿资源开发工作取得进展,目前资源储量报告已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初步完成选矿试验和尾矿综合利用试验等工作;二是新丰公司稀土资源探转采工作仍在扎实推进;三是华企公司稀土矿山扩界整合工作推进良好,尚待自然资源部颁发扩界新采矿证。
公司重组大宝山工作稳步推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在完成标的资产现场尽职调查基础工作上,出具了审计、评估报告初稿,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正加紧相关报告的编制,并积极履行交易对手方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重组,力争尽快完成本次重组工作。
公司所属三家高新企业继续发挥科研平台优势,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报告期内,兴邦公司顺利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建设平台的验收、新增二项发明专利、“稀土工业废水超低排放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示范” 研发项目完成结题;嘉禾公司系统性开展工艺技术改造,以中间物料、废水等资源最大化综合循环利用为原则,利用闲置设备,继续优化钙皂等技术,降低单耗;参股企业东电化公司双高特性钕铁硼永磁项目落地,通过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为提质增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环保方针,以“六无三减少”为工作目标,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环保各项工作。公司上半年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企业“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1.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资产的“业务模式”和“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三类; 2.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2”)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3”)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4”)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丘旭明、江萍回避表决。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号)核准,本公司向五家特定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9,679,6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15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679,64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5,059,967.85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共人民币19,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336,059,967.85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59,517.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600,45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9,679,645.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81,603.78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295,102,408.78元。
2016年10月28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特定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04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3,360.05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3,218.85万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41.1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60.05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301.66万元。2019年1—6月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为0.2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01.96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134.0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66.98万元,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的净额100.9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00元(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已于2019年7月17日销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1月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新路支行、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新诚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29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红岭矿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连新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出,转存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余额0.00元。
2016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660,500,000.00元。中喜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1165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16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自筹资金11,219,152.89元,置换预先投入红岭矿业探矿项目的自筹资金8,607,097.08元。中喜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1341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2.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41.19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0.96万元),其中用于红岭探矿项目178万元,剩余64.15万元节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况。
注: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管理收益、拓宽合作机构范围,鉴于双方前期的良好合作,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广晟财务公司为广晟有色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根据协议,广晟有色拟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广晟有色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
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末,广晟财务公司资产总计52.91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2.23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1.7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61亿元;负债合计41.14亿元,其中各项存款40.9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7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0亿元,未分配利润8239.61万元。
2018年广晟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30.3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763.3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321.99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广晟财务公司为广晟有色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
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作为为其提供各种服务的机构之一。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伙伴,双方同意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乙方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甲方提取存款时需按照乙方程序要求操作。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中国国内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通业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甲方在中国国内其他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拟向乙方申请最高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拓宽合作机构范围,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广晟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业务属于国家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且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约定,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存款及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服务协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服务协议》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续签《服务协议》是鉴于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拓宽合作机构范围,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服务协议》是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宽机构合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关联方。广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年初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年初董事会批准委托理财额度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于及其衍生产品、证券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12个月(含)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机构、明确具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监察审计部及计划财务部将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年初预计的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7亿元,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较低且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和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1楼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9年9月18、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欧景勇先生的辞职报告,欧景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欧景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龙世清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龙世清,男,汉族,1972年出生,法律硕士,历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群人力资源部主管;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监兼法律事务部部长,办公室副总经理,监察审计部监察室主任。现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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