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巩固提高小康社会环保指标达标成果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合格为重点,围绕*市环保局提出的“三个确保”,加大环境执法和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工业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雨花”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环境质量目标。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良好以上级别的天数达到310天左右。长江梅山段稳定达标,秦淮新河节制闸段面水质达Ⅳ类标准;区域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类别的标准,确保板桥水厂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70分贝以下。
2.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目标。创建2个省级和2个市级绿色社区;完成一期禁燃区内剩余全部4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禁燃区范围内无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完成西善桥新河采石场环境整治2万平方米,全区绿地覆盖率达47.9%。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确保堆场扬尘控制达到市政府通告要求;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实施南河综合整治,巩固原有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
3.污染防治目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市同步削减,即分别为2.3%和2.8%,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手续办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
4.环境管理目标。积极推进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目标体系认证,完成6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认证工作。设立环保专项资金,全年区环保投入占区GDP1.7%以上。完成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问题解决,全区无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无因环境污染导致群访、集访及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创建2所市级1所省级绿色学校。
1.加强水污染防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全区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我区花神湖、板桥水厂、秦淮新河、南河等水质的监测力度,随时掌握水质状况,对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企业和其它污染源进行清理,确保板桥河、秦淮新河、南河雨花段等辖区内水域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水体无黑臭,高锰酸盐指数达标,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2.加强大气环境整治。继续推进禁燃区建设,完成一期禁燃区内剩余全部4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积极倡导清洁能源生产,确保禁燃区范围内无使用高染燃料现象。继续加强建设工地的环境管理,推进建设工地的围挡、覆盖、湿法、封闭施工与运输等作业方式,确保我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运输、道路保洁和堆场的扬尘控制达到90%以上,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在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基础上,加强区域环境噪声的督促检查,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噪声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力争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6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分贝以下,给群众提供一个宁静的工作、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生活环境。
4.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按照创模复查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督办、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全力做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5.严格建设项目审批。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要达100%,坚决杜绝引进工艺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不出现事后“补课”和“整改”的现象。
6.全面提高工业污染达标水平。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今年,全市要确保实现化学耗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削减2.3%和2.8%,任务十分艰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和治理,力争实现全区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7.加大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的处置与控制力度。认真履行环境监管的基本职能,切实加强和高度重视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严控危险固体废物的排放和跨区域转移,全面实施核与辐射的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闲置废弃放射源的强制性收贮,确保危险废物交换手续办理率100%,核技术应用单位排污申报登记率100%。
8.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和巩固餐饮污染控制街区成果。结合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新情况,结合建设节约型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新理念,创新和发展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完成1个省级和2个市级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巩固已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加强对有投诉餐饮企业的污染治理。
9.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集中力量,以整治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化工企业,污染排放多的企业,要实施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对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重污染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关停措施。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在年底的搬迁任务。
10.大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和工具,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社会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完成局环境保护网站的更新工作,通过网络平台全面反映我区环境质量变化,推行阳光政务。在区委校、政校开设环保课程,努力提高干部的环保意识。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年内力争创建1所省级、2所市级绿色学校。
11.认真解决环境工作。要高度重视环境工作,按照“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投诉的工作条例和办法,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认真做好环境举报电线小时电话畅通,力争做到让“社会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领导机关满意”。同时抓好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工作,全力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给我区的20*年的排污收费任务。
12.扎实抓好能力建设。省环保厅将今年定为“环保基础建设年。一方面要努力改善执法和监测基础建设,增加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要围绕“业务精、能力强,效率高”的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外出培训、以老带新等形式,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确保随时拿得出、打得响,人人成为环保工作行家里手。
1.深入学习贯彻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通过上课、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等方式引导局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局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和道德素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2.不断提升员干部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员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是开展业务知识讲座、法律学习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以提高素质,促进效能。二是引导员干部努力掌握运用新知识、新理论,加快知识更新,充实知识储备。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反“”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专题生活、组织生活的各项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查处“”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4.加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活动与监管执法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强化监测队伍建设,全方位培训各类监测人员,填补监测盲点项目,提高监测能力。
5.完成省、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6.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施禁烧区、限烧区“两区”管理,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县秸秆露天禁烧巡查工作,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焚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7.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6月底前基本达到国家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8.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夯实应急减排基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强化联防联控联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合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有效降低污染程度。
9.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科学规划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强化超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管控,修订《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10.强力推进劣五类水体治理。协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快推进县2019-2020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11.深入推进查干湖治理保护。落实《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2018-203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查干湖资金项目推进工作。
12.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及时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隐患。开展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重新核定农村集中式水源地详细情况,制定完成《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和《县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14.推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做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6.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动态更新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组织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及相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7.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编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
18.继续推动我县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巩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
19.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以“四类聚焦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完成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年度整改任务。
20.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复查复核工作。重点对2017年群众举报出现反弹的老问题、2018年群众多次重复反映的新问题、群众对前期调查结果不满意的问题逐一排查核实,着重化解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的举报问题。全力做好2020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21.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以“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为原则,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以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为主要抓手,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重点涉气、涉水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严格风险管控,重点强化化学品、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辐射监管等,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可控。
22.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摸”、“排”、“分”、“清”四步法原则,重点落实推进8种情形的分类处置,最终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实现辖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23.妥善处置群众环境投诉。积极回应群众环境权益诉求,扎实做好环境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24.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扎实开展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大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监管力度,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档案,做好国控、省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全县环境质量信息的工作。
25.进一步加大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保护区巡查,严格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入湖排污口排查治理,加大对破坏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6.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比例,做好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确定2020年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按照“边核发边清理”的原则,保证一次核发,一次到位,9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污单位发证登记工作。项目验收工作上,继续督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未验收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27.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只跑一次”工作,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28.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和重点园区及重点风险源企业三级防控体系,推动建立完备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物资储备库和专家库,组织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及汛期环境安全检查。
29.做好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环保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30.加大环境宣教工作力度。做好“十进”工作,实现生态文明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推进公众参与,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做好生态环境设施向公众开放。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充分运用电台、报纸、网络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宣传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环境保护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突出环境质量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2.全面做好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一步对照目标责任书,认线年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成绩、经验和不足,谋划好2020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
33.做好经济运行调查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我县环保产业发展状况,开展环保产业摸底调查,按照《县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试行)》要求,做好经济指标信息报送工作。
34.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融入日常环保执法检查中,利用“双随机”抽查、环保举报、环保违法案件查处等方式,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努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2017〕x号)文件中涉及我局的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出台环境保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2017年底前出台环保系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逐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落实)
1、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每天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总量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2、全市水质环境信息。要切实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7〕3号)要求,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污防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行政审批科牵头,会同辐射科落实)
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全文公开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全文公开验收批复文件。(综合科负责)
5、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季度对应征收企业名称、征收时段、征收额进行公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6、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国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污信息进行公开。(环境监控信息中心负责)
7、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xx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许政【2012】55号)要求,及时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公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8、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挂牌督办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科牵头,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9、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及时公开。(总量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10、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做好核与辐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阶段(受理、拟批复、批复)信息的及时公开。(辐射科负责)
11、环境事件信息。加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监察支队牵头,会同监控中心、办公室落实)
12、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公示。涉及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处罚、许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科、辐射科、生态科、政策法规科、总量科、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
(三)对照《xx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科室(单位)组织好协调会商。
(五)加强舆论回应。发挥好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和手机客户端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大力支持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环境问题。(环境监控信息中心会同机关各科室落实)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主办科室应将相关解读材料应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相关媒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科室报局领导通过新闻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宣讲政策,释疑解惑,传递权威信息。(业务科室牵头,会同环境监控信息中心落实)
(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责任科室落实)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科室按职责落实)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年底前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牵头落实)
前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影响。当前,虽然国家已经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仍然停留在就环保抓环保、就污染说污染、就问题解决问题的层面上,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环境保护向广度进军、向纵深拓展。因此,只有在抓机遇中思考问题,在迎挑战中理清思路,在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才能使环境保护工作的路子越走越宽,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怎样才能全面提高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和探索。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对立的统一、矛盾的统一、当前与长远的统一,是作用的递进而不是反作用的抵消。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经济发展又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所以说,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与社会群众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公众参与度最高的一项工作。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缺少对环境保护的自主意识使得环境保护这一项工作的成效不明显。绝大部分的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概念还不清楚也不知道环境问题会为全人类带来的危害更谈不上关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
(2)基层环保部门监管不力。目前来讲环保部门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着执法不严以及违法乱纪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地方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突显出来,各项关于环境保护的经费也没有进行充分的利用。甚至某些职位、部门干部自身都缺乏环保意识。所以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受到重视,导致监管不力原因的产生。如有些政府为了提高财政收入,对具有较大污染的工业企业睁一只眼闭一支眼,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
由于我国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比较晚,而如今正是科技的时代,这也意味着环境保护工作也应该要不断地科技创新,只有技术不断开发和完善环保技术才能做到环保生产。但是,就目前形势来看我国在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以及自主开发的能力还是十分欠缺。
从以上分析可知,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在依赖技术进步的同时,更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就是制订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执行。当前,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环境问题的演变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阶段性的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环境问题出现之后再去解决,事倍功半;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事半功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也有很多惨痛的教训。因此,提高民众环境意识,以利实现“双赢”目标,是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政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要培养各级领导干部新的资源观,不拘泥于依赖现有经济结构去只搞上游产业,要直接发展下游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生态产业,不仅做到“人无我有”,还要做到“人有我优”。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充分调动人民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严格执行现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城市开发建设时期,应当特别注意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环境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别是对各种工业建设项目(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各类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内)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并力争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出现;对重点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层次、从各类工程开发建设的源头把住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口”。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单位法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资源开发单位与个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管理。还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抓住开发建设中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加大执法力度。如:进行环境保护制度本身的创新,将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制定合理的有效率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将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使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达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3)实现环境保护制度与产业政策的配套协调, 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方方面面制度的配合,才能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要把环境影响考虑进去,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来抓,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整合动员和发挥各方面的科技能力,集中力量研究当前环境与发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体系,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将环境保护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
结束语: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环保事业的发展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发展的,经济越发展环境保护就越兴盛。应该看到,我市当前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靠加快发展。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阶段性问题的存在是客观的、现实的,关键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和解决。为此,只要我们深化认识,顺应潮流,转变观念,把握机遇,立足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就一定能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一定能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 陈鹏辉. 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及对策[J].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0(02)
(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加强监管,努力遏制生态恶化趋势。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取得积极进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得到重视,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
(二)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虽然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削弱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污染和水生态失衡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土地退化导致土地生产力下降,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安全;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导致一些地区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频发。人口增加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生态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生态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手段不足,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投入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四)必须把生态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和子孙后代的发展,关系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以生态措施强化污染防治,确保实现“*”环保目标,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五)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农村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六)生态保护目标。到2010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生物多样性锐减趋势和物种遗传资源的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得到控制;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农村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生态保护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开发建设活动,防止造成新的人为生态破坏。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按照国土空间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定位,以及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对策和措施。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近期与远期兼顾、局部与全局协调。优先抓好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力争在短期内有所突破。
(八)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龙头,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各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尽快编制并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划定禁养区,加大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制度,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九)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为基础,全面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
(十)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的建设和保育为主体,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和发展方向;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管护能力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完善监管机制,提高保护质量;编制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抢救性地建立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编制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使脆弱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十一)以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大规划环评的力度;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加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等典型海岸、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改善近岸海域、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提高其服务功能。
(十二)以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生物安全议定书》为主线,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履约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完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编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做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完善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
(十三)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和深化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实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求真务实,严格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以奖代补推动创建工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生态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级、市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机构建设,县级环保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生态保护工作,推动乡镇设立兼职的生态环境监管人员。切实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五)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自然保护区法的立法工作,总局要依据职责抓紧研究拟订土壤污染防治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生态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建议稿;加快制订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生态脆弱区评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拟订一批地方性生态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十六)研究探索生态补偿政策,拓宽生态保护资金渠道。总局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研究流域上下游之间、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的生态补偿途径,研究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机制。各地要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编制和实施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规划,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将生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加强环保系统内部的综合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形成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评审机制,对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十八)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农村等区域及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开发、水利水电、交通等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严查各种生态破坏案件和违法行为。深化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充实试点内容,力争在生态保护执法机制、建章立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十九)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推动解决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推进矿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示范工作,建立一批与国际接轨的自然保护区,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制订城市和农村、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等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生态环境状况。
(二十一)加强生态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加强生态保护战略和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典型地区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土壤修复、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城市景观生态等研究,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应用技术的推广,提高生态保护科技含量和水平。
实现经济效益、工程项目与环境保护的三者协调统一。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本质是一个系统性的课题,涉及到生产技术、工程质量、经济目标等的各方各面,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我们应统筹分析上述多方面的因素,并且制定相对应的管理方法,在实现经济效益目标的前提下,可综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即建筑工程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
一般意义上的建筑工程管理目标是在实现质量目标、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等三个大目标,如今新增加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实现整个宏观区域和微观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不假借工程建筑而对环境质量进行破坏,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最大限度的统一。
共同协作是基于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重点之一。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往往其核心点在于项目本身,将环境保护这一可持续发展问题纳入到项目管理的范畴内,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整个工程项目组的整体协作及其与其他团体部门的合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站在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角度上看,协调好项目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则需对工程建设的共同合作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去,所以团结共同协作是基于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重点之一。
项目管理者首选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核实、确定工程现场周围环境的敏感点、环境保护目标和对应的环保法规及其它要求。此外,管理者负责人还需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建筑施工的各阶段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与预测,找出影响环境的重大因素,并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倘若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环境保护要求等发生变化,则管理者要相应地调整施工环境保护方案。项目组可在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还可在工地门口设置公众投诉信箱,并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有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处理并给予群众积极正面的答复。在建筑工程完成后,负责人还需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清理好场地,恢复设施和绿化,并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以及资料整理归档。
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中,发包人要遵循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址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在专用条款中应该写明: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资料的提供时间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承包人要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在专用条款中应该写明: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对工程项目中的施工作业人员加强环保培训,提高第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施工单位领导以及有关工程管理人员的环保素质,让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倘若可能出现生态环境或绿化破坏的情况,项目组一定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环保部门采取可行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提倡严格管理文明施工,采用对保护生态环境有益的或无害的施工技术、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同时,项目组需兼顾好下一步园林绿化等的环保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积极倡导健全完善好城市建筑施工中关于保护基础设施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令、法规。在相应法规条例的基础上,强调任何施工单位和人员都应遵守并积极践行。此外,还可以将环境保护的质量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一部分进行监理考查,并与经济效益挂勾,与其它合同条件(如保证建筑物本身的质量条款)一样受合同法的约束,通过这大大约束施工单位在环保方面不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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