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造成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活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价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的遵循情况。
对吊装公司所有的施工场所、办公场所、服务活动、生产施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监测。
3.1 综合科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对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监测。
3.2 各部门和两个队负责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监测。
4.2.1.1 施工现场噪声测定依据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4.2.1.2 综合科根据机械设备使用高峰期时,配合项目部对噪声排放进行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
4.2.2.1 综合科负责对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废油排放进行控制,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废油,先进行沉淀,对可用部分进行二次利用,对不可用部分交给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4.2.2.2 吊装队和塔吊队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的废油排放进行控制。
4.3综合科应根据吊装公司施工工程特点,安排专人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事故、事件、职业病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相关记录。
4.3.1 分公司定期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正在使用的机械进行检查。
4.3.2 各部门、各队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
4.3.3 综合科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结果和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进行汇总。
5.1.1 大型工程吊装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指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5.1.3 参加吊车作业人员,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都要经过岗位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1.4 对于吊装作业现场,有关人员应先实地查看,对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应设法排除,不能排除的须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1.5 吊车司机应遵守“十不吊”,必须夜间作业时,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5.1.7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指挥人员、安全员应立即给予批评教育。
5.2.1 起吊重物时,提升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摆动,在重物就位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5.2.2 在吊装过程中,如因事故中断施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5.2.3 严禁在风力六级以上时进行吊装工作,大型设备吊装不得在风力五级以上时进行。
5.2.5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重物升降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5.2.6 进行大中型吊装作业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设警戒线并树以明显警戒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
5.2.7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起重工所带的工具必须栓在保险带上或绳上,以防止脱手堕落伤人。
5.2.8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应用麻绳栓好慢慢放下,若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往下扔物体时,应在物体可能落下的范围内设专人警戒,待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方可往下扔物体。
5.2.9 在高空作业时,起重工不得在活动的物体上停留,构件未坐稳,双方人员在没有取得一致信号时,不得站到构件和在构件上走动,安装时思想集中,不得闲谈、打闹、酒后操作等。
5.2.10 凡是参加吊装作业的起重工,必须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进行工作。
5.2.11 指挥人员的哨音必须准确、响亮、清楚,操作人员如对信号不准确时不得随意操作。
5.2.12 指挥人员应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人员本人也能看到吊装全过程。如起重人员看不到指挥人员时,指挥人员应通过助手传达指挥信号。
5.2.14 指挥人员应反映敏捷,熟知各种机械的技术性能,对于意外事故应能及时处理。
5.2.15 大型设备吊装中,无论哪个岗位出了故障,均应立即报告指挥者,没有指挥人员的命令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5.2.16 指挥人员应遵守“十不吊”的制度,在指挥工作中,不应闲谈、打闹,严禁酒后指挥作业,以防事故的发生。
5.3.1 吊车司机需随身携带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操作证等不得涂改或转借。
5.3.2 作业前应检查上车、下车各部件是否完好,先做无负荷运转,然后将重物吊起10厘米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5.3.3 司机酒后不允许起重作业,操作时,不得说笑,打闹或做有碍安全的动作,吊车制动装置失灵不得出车。
5.3.4 作业中,特别是在安装作业中,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中途停工休息时,应将吊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5.3.5 作业中,司机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明显失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听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5.3.6 吊车严禁斜拉、斜拽和起吊埋在土里的或与地面粘连的不明物体(电杆、树木、烟囱等)。
5.3.9 在松软地面作业,一定要在支腿下面加放木制垫板或方木,吊车转台须呈水平状态,不伸出支腿不准作业。
5.3.11 作业中,上车转台和起重物上严禁站人,吊零散货应捆扎牢固或用网箱吊运,重物上方不得放有浮重物。
5.3.12 钢丝绳应严格按其报废标准施实,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
5.3.13 吊车作业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如需要进行时,必须停车进行。
5.4.2 操作时精神应集中,注意观察运行情况,随时观看外来障碍物,发现反常情况应及时停车处理,故障未排除不准运行。
5.4.3 严禁超载超员,乘人载物均匀分布,防止偏重,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5.4.5 运行中严禁维修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中有一只沿在维修保养,另一只不得运行。
5.4.7 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5.4.8 合闸后,司机不得离开梯笼,只有将梯笼降到最低位置断电锁箱后,才能离开电梯。
5.4.9 安装、拆卸电梯时,应将梯笼用保险带可靠地锁死在立柱上,以防止梯笼自行下滑。
5.4.10 严禁运载超长、超高物体,电梯载人数量包括司机在内不得超过12人。
5.4.11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回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锁好梯笼门和围护门。
5.5.1 操纵各控制器时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5.5.2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5.4 司机得到指挥信号后,必须鸣铃示意,方可操作,在机械作业中不得调整维修机械。机械作业时如遇五级以上大风,禁止操作。
5.5.5 严格执行安全“十不吊”规定,机械勤保养、多检查,操作中严格遵守说明书的各项规定。
5.5.7 起重机转移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5.5.8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充分的照明设备。
5.5.9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5.10 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作业,不许超载使用。
5.5.11 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他机构的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5.5.12 有两台以上塔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取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
5.5.14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离起重臂下弦2~3米处。
5.5.15 下机前将每个控制开关放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检测、预防及应付可能危害员工健康和安全的潜在威胁,保护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与财产、生命安全,同时关注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以环保的方式投入生产。
5.1检测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1.2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碳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5.1.2.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
5.1.2.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生产额过高,超负荷加班加点等。
5.1.3.1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段安排一起等。
5.1.3.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
5.2在实际的生产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5.3职业危害因素所造成的职业性损伤还包括工伤,工伤可由轻微到严重,甚至导致伤残或死亡,所以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预防。发生工伤的原因有很多,工人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不注意防护、存在麻痹侥幸的心理,或饮酒、药物、疲劳和精神心理等因素都有影响。
5.5制定并实施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5.5.1从事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5.5.2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5.5.4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5.5.8对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时进行处理。
5.5.9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查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5.6.1全面推进电力、燃气、柴油等的节能活动,有效利用资源,防止地球温室效应加剧。
5.6.3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工艺改良和改善活动,降低环境负荷,预防环境污染。
5.6.4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5.6.5将环保观念传达给每一位员工以及相关方,实施环境意识教育,推行环境改善活动。
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3.3 安全管理员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负责本厂所有人员的健康保障及安全规划,并根据各工作区域识别各种危险源,统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或措施,同时对执行状况的纠正/跟进;
3.4 各部门负责人兼任ehs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4.1.2 本厂设立ehs管理委员会,安全主任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ehs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成员代表参加。ehs委员会事务统筹协调员至少每60天组织召开一次ehs委员会例会,行政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三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予以保持;
4.2.2 每年一次定期联络政府部门对饮用水、车间空气测试、风速进行测试;噪音可由本厂自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若测试不符合规定,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3 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电气管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理(包括电线、电源),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4 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年分别做消防演习一次,如有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6 对所有的事故及事故险象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受伤、职业病、财物损失等;
4.2.7 所有新员工及员工在接受新工作前,应由部门负责人给予与新工作有关的ehs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及印刷设备的正确操作等,培训记录应保存。
5.3 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ehs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的处理,并通过ehs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人人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每个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施工管理人员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起重机、牵张机、进出场车辆)的工作噪声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采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进行测量。土石方爆破时,应根据施工地点性质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并在爆破处覆炮被以降低爆破噪声。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现场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进出一条道,原则上利用已有道路或原有道路
基础基坑开挖一般采用生熟土分开放置,保护植被;基坑开挖、爆破施工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将对植被的破坏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工程完工尽可能的对植被进行恢复。
基面开挖、平整避免大量土石方开挖,保持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按设计做好塔基的排水系统。塔基作成龟背型或斜面,形成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的汇水面开挖排水沟。
针对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我项目部专门成立领导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导。领导组成员由指挥部人员组成。药兵武任组长,
项目部驻地及施工队的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废料桶、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居住、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本地环境造成污染。
在运输石子、砂等散装工程材料时应用彩条布将车拉货斗进行遮盖,避免在运输途中因颠簸掉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车辆在驶入城区、学校或居民密集区时严格控制鸣笛,避免对当地居民带来噪声污染。
在基础施工时应合理选择进入施工地点的路线,尽量减少对耕地的破坏。施工地堆放施工材料应用彩条布衬垫,当施工完成时及时将未用尽的材料转运和清理,恢复地貌。施工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施工,相互联系使用无线通讯器材,禁止在村庄附近大喊大叫。
组塔放紧线施工时人员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在施工场地间走动应沿一条路走动,有乡村公路的地方尽量沿公路行走,尽量减少对农田的踩踏面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箱、袋应按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严禁随地乱丢。
施工完成后由本项目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
根据公司相关环境管理的要求,我项目部将建立环境保证体系和环境监督体系,并控制运行,不断改进,为环境保护事业尽心尽力。
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3. 0 主要职责和权限:3.1 总经理经理负责必要的资源;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执行;3.3 安全管理员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负责本厂所有人员的健康保障及安全规划,并根据各工作区域识别各种危险源,统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或措施,同时对执行状况的纠正/跟进;3.4 各部门负责人兼任ehs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4.1.2 本厂设立ehs管理委员会,安全主任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ehs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成员代表参加。
ehs委员会事务统筹协调员至少每60天组织召开一次ehs委员会例会,行政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三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予以保持;
4.2.2 每年一次定期联络政府部门对饮用水、车间空气测试、风速进行测试;
噪音可由本厂自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若测试不符合规定,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3 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电气管理(包括电线、电源),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4 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年分别做消防演习一次,如有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6 对所有的事故及事故险象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受伤、职业病、财物损失等;
4.2.7 所有新员工及员工在接受新工作前,应由部门负责人给予与新工作有关的ehs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及印刷设备的正确操作等,培训记录应保存。
5.3 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ehs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的处理,并通过ehs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
1.2 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公司政策、目标与指标的要求,避免意外事故,实现环境、健康、安全持续改进。
3.1 机修组负责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从机器设备的采购、安装阶段开始考虑如何降低意外事故。
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特别是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3 人事行政部和ehs主任负责制定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此方面的培训,及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1 对有重大危险的运行与活动,公司应进行重点控制,将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操作和场所,列为安全控制点,明确检查和控制的要求。
4.3 在工艺设计阶段,应对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引起的职业危险进行评审,尽量采取不用或少用有毒有害的工艺技术和原材料,尽量使用无毒害的原材料代替有害的原材料。
4.4 生产部应严格按照相应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负责机器设备的日常清扫和维护保养。
4.5 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4.8 生产部负责化学危险品(如天那水、酒精等)的贮存和使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所有化学品应有;,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4.9 环境与健康委员每月负责检查及纠正各部门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件、等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的政策和文件要求。例如提供干净的饮用水,明亮、通风的工作埸所、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合格的急救员等。
4.10环境与健康委员每月负责对温度较高的工场/车间进行气温测量,并做好车间《温度测量记录表》。
4.11ehs主任视乎公司人员配置及流动的需求,在有需要时每年组织进行至少1次化学安全员的演习训练(在有需要时是指部份受过培训的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需补充)。
4.12ehs主任视乎公司人员配置及流动的需求,每年邀请当地卫生部门对各部门主管或员工进行一般急救知识的培训,并可使经培训的人员能随时可用。
4.13ehs主任每年负责联络当地卫生部门到厂进行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车间噪音的质量检查,并核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4.14ehs主任或总人事行政主管负责向外来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访问者、以及到访的客户、供货商、分包商解释(宣传)公司存在的相关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并要求他(她)们遵守,有需要时提供必要的资源给予他(她)们。
4.15当出现意外事故或违反规程的情况时,人力资源部、ehs主任应负责调查和处理,采取纠正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 漏电保护使用面85%以上● 加强教育,非专业人员不进行引接线路, 专业人员按规范合理引接电源线路
2电磁辐射● 划定作业界限,控制现场人员● 个人防护到位作业时 全过程 工程部综合部 安环站
● 对在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每月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在起重设备、安全设施
● 四口、 五临边 防护合格率100%● 按规范完善存在缺陷的防护, 特别是主厂房主体施工过程中各层平台临边、洞口,● 高空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作业平台防护● 对防护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作业环境不良● 四口 防护合格率100%●按**《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工作指导意见》规划生产、生活、办公环境
11操作失误安全教育覆盖率、交底率100% 三宝防护率100%●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安全技能、操作技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人人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每个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施工管理人员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1 目的对可能造成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运行、活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价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的遵循情况。2 适用范围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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