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部门。
3、公司、分公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1、公司安全环境实行目标管理。以一定时期内(每年度)预定的、可以实现的、最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作为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一目标统筹运作,保证目标的最终实现。
安全目标:安全合格率100%;一般工伤事故频率≤6.3‰,工伤事故歇工率≤0.6‰,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环境目标:各项工程施工环境达到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污染环境,保证各相关方对施工环境满意。
3、以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形式,将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按各自职责逐级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分解到岗、考核到人。
4、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批准发布、广泛宣传核实施跟踪。现场安全目标应合理,并可测量考核。
6、公司在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环境协议书,明确公司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环境责任与保证,并相互督促执行。
7、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双方的责任与保证、工作措施、有效日期以及考核奖罚措施等内容。
8、对安全环境目标责任实行定期考核。考核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奖惩制度》与《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执行。
对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更好地遵守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4.1安委会负责审定职业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4.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检测。对职业健康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备份。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职业健康相关档案进行保管。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申报。
4.4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本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贯彻到每个生产具体环节,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4.2.1.1本单位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4.2.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劳务、工程施工人员)。
4.2.2.1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4.2.2.2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4.2.2.3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4.2.2.4按层次辨识:厂址、企业内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4.2.3.1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4.2条款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后者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风险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危险源,然后再辨识第二危险源。
4.2.3.2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
4.3.1在风险辨识基础上,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4.3.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评定ⅰ级、ⅱ级的风险等级确定为重大危险源,ⅲ级风险等级为可承受的一般风险,ⅳ级风险等级为较小风险,划分分值:
4.3.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协同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清单》和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4.1依据《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本单位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4.4.4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
4.4.5各部门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
4.4.6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
4.4.7对ⅳ级风险较小的风险,不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部门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
每年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6.1每年安全环保部门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经费的预算和计划,做好经费的保障。所委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选择甲级、乙级和丙级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委托作业现场检测时,委托时应明确具体的检测车间、工种、职业有害因素种类等信息,保证检测项目的全面。并要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时间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6.2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4.6.3当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时,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4.6.4安全环保部自收到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检测结果后5日内,根据检测不同车间的结(包括与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结果),复印后分别在各车间公示板上进行检测结果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对检测结果有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下,必须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6.7定期检测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检测结果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管理,安全环保部备案。
4.7.1人资行政部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告知书,告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及个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应履行的义务。
4.7.2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资行政部、安全环保部应向劳动者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7.3新上岗员工上岗前人资行政部将名单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新上岗人员学习职业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在岗期间每年由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车间)分别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
4.7.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4.7.5安全环保部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7.6人资行政部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职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7.7安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4.7.8各车间要对本车间设置的警示标识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是否有脱落、脱色,字迹不清等情况,发现缺少及时上报补充。
4.7.9采购部负责索要采购设备的中文说明书提供安全环保部门,检查是否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需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8.1安全环保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人员)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信息后,5日内拟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本项工作。
4.8.2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的体检周期,核实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开展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4.8.3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人力资源部门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制定体检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8.3安全环保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告知形式及时通知员工,并在书面告知上签字。
4.8.3.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2日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和车间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做好登记;
4.8.3.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进行妥善安置,并做好登记;
4.8.3.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8.3.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确定的职业病病人10日内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签字记录。
4.8.4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4.8.4.1职业卫生档案中应包括:本公司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监测结果集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
4.8.4.2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从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入厂、退休以及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9.1凡是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都是申报范围。
4.9.2.1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申报管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4.9.2.2工程部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提供相关工作资料,配合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
4.9.2.3工艺技术部、各车间配合安全环保部提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等情况的信息。
4.9.3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9.4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和车间应在10日内向安全环保部通报:
4.9.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以及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9.5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各车间和生产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事项发生变化情况,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5日内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和车间进行核实确认。
4.9.6经核实确认后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安全环保部的专兼职人员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7安全环保部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每年应及时、如实变更申报内容,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回执和结果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5.1禁止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5.2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未成年人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1目的为加强对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下简称hse)体系的监督管理,保证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的总体hse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
4.1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负责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2各bt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bt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按企业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5.1.1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组织对其hse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核。
5.1.2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对各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1.3各bt承包商向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报送本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结构、管理职责、hse管理工程师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检验、检测资料等。
5.1.4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签署审核、检查意见。
5.2.2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5.2.3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3.2 经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能够满足工程建设hse管理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予以确认。
5.3.3对于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要求bt承包商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bt承包项目部必须予以调换。
5.3.4 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联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通报。
一、一般规定1、通过不同方式的安全生产检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安全环境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环境管理水平。
2、安全环境检查内容: ①查思想素质、②查组织管理、③查制度执行、④查措施落实、⑤查过程管理、⑥查教育培训、⑦查隐患整改、⑧查事故处理、⑨查记录资料等。
3、安全环境检查重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与恶劣情况。
4、安全环境检查应以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为原则,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的方式,运用“看”、“测”、“量”、“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
6、安全环境隐患整改应坚持技术、教育、管理“三要素”相结合,即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环境教育与训练、不断加强与改善安全环境管理。
7、现场检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检查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穿戴合适的衣着,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品,并做到“走时不查,查时不走”。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由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处、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公司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以发文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在工程基础、主体二层、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检查,并进行考核认可。
3、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分公司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并保存有关检查记录资料。分公司将检查情况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
4、工程项目部(车间)每月组织两次定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工程项目部(车间)负责人带领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作为资料存档,并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6、在每次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在建工程项目及生产车间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评价作业现场的活动开展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7、在节假日前后,针对期间职工思想麻痹、纪律松散等情况,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3、在雨季,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架子的下沉坍方、排水设施、脚手架及井架的防雷保护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在风季,主要针对各种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稳定性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受检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并由检查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2、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检查单位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作出书面整改回执报告,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检查单位,并立即实施。检查单位应进行跟踪复查。
3、对于重大或整改不力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及时签发隐患停工整改单,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必须经检查单位复查认可,并在复工申请报告(由受检单位填写)上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
4、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必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及时总结和评价,以消除或减少同样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
5、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处罚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和考核奖惩制度》(wq—04)执行。
1. 目的对安全设施进行有效地管理,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设施上的支持,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顺畅。
b)本公司环境设施分为:①通风除尘设施;②废气处理装置;③废水处理系统。
4.1.安全环保办负责监督外协承包商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外协承包商的资质审核;防雷设施的委外维护;委外检测废气和废水的处理效果。
4.3.维修部负责各类设备的辅助安全装置的维护, 通风除尘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的检修保养, 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
5.1.1由安全环保办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并负责设备检测资料存档、管理。安全环保办应抽检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返馈给维修部及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处理。
5.1.2消防系统的维护采用委外形式。承包商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与保养,并出具工作报告交安全环保办。
5.1.3灭火器材保养由器材存放地的部门负责保养。安全环保办应对供应商提供的灭火器材进行验收、跟踪。
5.1.6安全环保办应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方法进行培训。
5.3.1为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齐备,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拆除电气保护接线应确保防爆电器的完好性,对有损伤的防爆电器应及时更换。进行防爆电器检修工作时,应严格按照防爆电器检修要求进行。
5.3.3防爆电器的维修、保养,应按国家“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电力装置”的相关规范执行。
5.4.1要保持通风换气系统的完好性,应保证所有的工作容器密闭(缸、罐),各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如确因工作需要改动抽风装置,由相关部门通知维修部。
5.4.2除尘器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清理集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维修部反映。
5.4.3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运行由维修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运行记录。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若装置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
5.4.4委托国家检测机构定期对设施的工作效果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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