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污染减排为重点,强化环境监察,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现将“十二五”工作总结暨“十三五”工作谋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高环保审批效能。按照上级部门审批制度改革和权限下发的要求,制定了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压缩审批时限。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和环保准入政策,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既全力服务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又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排放。十二五期间,我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98项、竣工环保验收96项、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86项。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全县“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全县的“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并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减排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县十二五”(2011-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0405吨、1251吨以内,比2010年的11201.66吨、1361.16吨分别减少7.11%、8.0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05吨、286吨以内,比2010年的2448.93吨、298.1吨分别减少5.88%、4%。截止2015年11月环境统计数据情况,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为10384吨,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为1210.5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265吨、267吨,均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三)湘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我县湘江流域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先后完成了东安县淘汰电解锰企业和锑冶炼企业遗留废渣和安全处置及生态恢复工程、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废渣安全处置及生态恢复工程、东安县宏兴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东安县石期河流域东安段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的实施,共争取项目资金4000万余元。
(四)生态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生态村6个。
(五)强化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局始终坚持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多管齐下,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有效防范了企业环境风险。一是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排查。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对紫水河等主要河流周边及我县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和生产化学品企业,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做好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排查记录,不放过排查死角,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环境安全。二是开展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每次节假日前,组织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装置和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并配合安监、国土部门,加强排查重金属、非矿山和选矿厂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扎实做好排污费的核算、征收、减免手续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等工作流程,以点带面,每年如期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四是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注重抓源头、重预防,做到信访工作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十二五期间,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446余起,其中水污染投诉166起、大气污染投诉95起、噪声污染181起、其它4起,443起案件处理完毕,3件正在处理中,处理率98%。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未造成群体性恶性事件和上省进京越级事件。
(六)积极应急应对,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十二五”期间,我局重点加强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提前做好应急监测准备,随时待命,接报后,由分管局领导迅速带领监察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应对工作,要及时上报环境应急处理处置现场情况,供领导准确、快速、有效决策。
(七)实施标准建设,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十二五”期间,我局在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方面下大气力,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环境监测编制和监测用房指标,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增加到18名,达到标准化验收要求,一方面主动向省环境监测部门争取支持部分紧缺的监测仪器设备,以填补我县部分监测项目空白,提升环境监测硬件水平。同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特征污染物监测和应急监测涉及的项目监测能力。目前,已通过计量认证项目监测能力27项。此外,积极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除做好定期监测我区境内大气、饮用水、声环境质量和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的常规动作外,还时刻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准备,以便在发生环境应急事件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大。一是目前在总量减排工作中还存在环保系统“单打独斗”现象,还未真正与发改、建设、农业、统计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合力,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减排难度增大。二是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不高,管网配套设施滞后。
(二)环境监管难。不少排污企业因财力、物力的限制和制约,对污染物不予治理而直接排放。环境执法现实存在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使部分企业宁可冒险偷排偷放,也不按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办事。
(三)环境信访逐年增加,处理难度大。近年来,随着环保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老百姓对周边环境质量的要求亦随之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重经济利益,轻环境保护,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有的闲置环保设施不用,有的违法排污等,导致群众环境信访逐年上升。
(四)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滞后。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滞后,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工作十分被动,给我县环境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为污染源治理筹集资金。
1、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大力开展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宣传活动;积极搞好“一年一度的东安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环保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
2、咬定约束指标,大力实施污染减排。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年度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及铅总量等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3、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尽快建立好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环境保护的监察执法查处力度,切实做好环境的日常监察、抽样检测、在线监测、网格化监管,多层次构筑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抓好县城周边小砖厂、小冶炼、采石场、龙溪河上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游养猪场依法关停取缔等工作;贯彻实施《东安县高岩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和《东安县紫水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切实落实高岩水库履行高岩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所职责,加强水质监测监管,开展紫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4、突出抓好“水、大气、土壤”三大污染治理。科学编制好县重金属污防“十三五”规划,启动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县城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转经费投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以便实时对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监测。
5、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审批、验收关。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对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三同时”制度,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6、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突出“一带八景”、美丽乡村的环境示范整治,积极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努力推动整县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7、全面完成争资争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好紫云至紫溪、弹夹至大江口、黄泥洞至鹿马桥三线流域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申报重金属污染防治、紫水流域采锰区新治理项目、东安县白牙市镇锰矿开采区综合治理工程、东安县芦洪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东安县白牙市镇大江口社塘锰矿区生态恢复工程等项目,尽快按程序启动并建设;完成东安县黄泥洞林场牛头寨锑矿非采区遗留废渣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和东安县紫溪市镇荷叶塘锰矿区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的建设。
1、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对县长热线、百姓呼声、交办件、“12369”环保热线、网络环保舆情的查询、查办力度,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回复办理结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加强环保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执守风廉政规定;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廉政约谈、警示教育机制,个个“扫描”,人人“体检”,着力解决信仰淡化、组织淡薄、纪律涣散、工作不实、协作不力之风和身边的腐败问题,弘扬正气,提振锐气,筑牢拒腐防变藩篱。
2、通过国有资产的置换、调整等方式,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完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大楼的搬迁工作。
1、始终把整个环保工作置于内监督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全面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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