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六 、参会人员: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维护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1、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对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为宜。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1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的议案》。
3、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雅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谢吴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等提出建议,对公司决策及做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深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独立运行,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了公司经营成果的合法性、合理性,从而确保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其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2021年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认真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各类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不断优化监督手段、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准,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更加有效地运行。
2、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掌握各级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3、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对公司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继续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5、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顾2021年,是一个充满挑战,也是充满机遇的一年。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及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一年,在国际疫情的蔓延、国内疫情总体平稳的情况下,防疫工作已经变为常态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国家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国内经济得到恢复性发展。今年我国主要围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大力提高电网对光伏发电、风电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优化光伏发电、风电基地外送通道调度运行,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比例。在一系列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政策出台下,“碳中和”、“绿色电力”“煤”成为2021年热门词汇,同时公司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带来发展资金和公司知名度的同时,也要求公司有更高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前湾新区发展机遇,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管理精细化,抓好全面成本控制,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把“抓生产、保供热、促经营、提标准”作为总体目标,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运行,全面有序推进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加快技术设备改造建设,按计划启动募投三期项目及垃圾炉改扩建项目,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472.65万元,同比增长31.9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4,421.58万元、同比增长32.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542.64万元,同比增幅44.73%;上网电量9,665.34万千瓦时;产汽量1,518,882吨。2021年公司蒸汽销售量、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公司的盈利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目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为尽快实现公司上市,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协助中介机构对招股说明书等申报上市需要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梳理更新,协助公司中介机构多次反馈材料,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证监会,终于2021年5月28日得到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并于7月12日顺利登陆上交所。发行数量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6,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245.00万元。为公司的项目发展筹集到了充足的资金,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公司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一是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汇报月度安全工作;加大运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安全演练;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两票”执行力及“两票”填写及流程规范性的监督与检查,强化工作票审批制度的监管。完成《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现状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二是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生产,重点对运行、检修岗位开展安规培训,落实运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安全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事故的能力。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三是安全责任落实更加高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强化规范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全年外包施工单位无安全事故。
坚持把技改项目建设作为扩、保增长、增效益的重要手段,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推动技改实施,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三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新一轮高水平发展的新起点,根据计划有序推进三期募投项目建设:第一、化水站主厂房浇筑完成,将进入设备安装阶段;第二、高温高压发电机组的建设中,设计院设计完成并提交了设备设施技术规范;第三、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为土建工程提供保障;第四、热网第一阶段王龙至海塘路DN600管线管线米将建成投入运行;第二阶段海塘路至甬矽电子DN600管线米设计施工图已提交。在完成三期募投项目前期厂房规划设计、主要设备的订购同时,启动第四台炉排炉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已提交宁波环保局环评报告批复评估中心等待审核公示批准。其他报告期限内完成的技改项目还有:渗滤液处理总氮提标及脱泥机技改项目;6#炉炉前布料装置及辅助燃烧器技改工程; 4#炉PNCR的安装调试;浓水制浆、回喷系统、垃圾池热风加热系统等20余项。同时,完成节水型企业以及节水先进单位。2021年度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5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截止目前公司拥有2项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
充分发挥管控系统在生产、管理各个环节中的作用,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和完善规范各项操作,实现信息管控全覆盖,更好地落实和推进各项工作,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效能,提升管理人员的水平;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管理技术进步,推动公司向实现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全面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带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公司肩负了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小曹娥电镀园区用户的供热重任,针对用户用汽量增大压力不够的情况,先后完成了相关管线改造工程,网管线工程部分改迁得到进一步向外延伸。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新增热用户已正常供汽生产。服务是部门的永恒主题,优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特种(设备)作业员工外培训考证、运行部门组织的一线员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今年公司9位一线员工参加公司免费学历提升教育,一方面促进员工不断进行知识补充与更新,让员工在学习中成才,提高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建立管理、技术晋升通道,员工除了向管理岗位晋升外,更多的是向技术岗位晋升,避免了都向管理岗位单一晋升渠道,只要员工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就可以晋升专业职称,其薪酬也相应提高,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人才成长环境。调查了解外部薪酬水平的同时,开展岗位分析,制定了不同级别、档次的薪酬体系,根据不同的岗位技能来体现薪酬差距。针对运行技术与管理短板,引进专业性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对困难员工的子女教育会同公司工会给予帮助,让其充分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关怀与温暖。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前湾新区大发展机遇,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管理精细化,抓好全面成本控制,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把“抓生产、保供热、促经营、提标准”作为总体目标,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运行,全面有序推进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加快技术设备改造建设,按计划启动募投项目及垃圾炉改扩建项目,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472.65万元,同比增长31.9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4,421.58万元、同比增长32.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542.64万元,同比增幅44.73%;年末总资产规模115,23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03,328.9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14.44%、137.31%。2021年公司蒸汽销售量、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公司的盈利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全年蒸汽产品销售1,063,765吨,实现销售收入28,860.90万元,分别比2020年增加销量95,629吨、增加收入9,467.10万元,主要系供热单价随煤炭价格上升较上一年度地升35.44%,供热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48.82%。电力产品销售9,672.5828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5,560.69万元,比2020年减少1,707.3314万度、收入减少15.05%。公司热电联产销售毛利率60.73%,比上年同期增加8.49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62%,同比去年减少5.5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28元,较上年增加了26.73%。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目标。
2021年,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的要求,规范治理,认真学习《证券法》等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的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健全内控体系建设,维护公司在社会、政府的良好形象。根据公司上市计划,相关部门积极协助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证监会,于2021年5月28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并在7月12日顺利登陆上交所。发行数量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6,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245.00万元。为公司的项目发展筹集到了充足的资金,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公司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专项声明的议案》
3、2021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的议案》、《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立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春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小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郝玉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吴引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召集前,邀请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集会议,听取监事意见,通过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等提出建议,对公司决策及做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制度建设,加入资本市场后,公司一是继续完善内控制度,支持经营管理层工作。二是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三是梳理公司内控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保持信息畅通,规范运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进行了有效执行;每次董事会均邀请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并事先提供足够的资料,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仔细研究,合理吸收, 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在年初根据公司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情况,审议通过年度资金授信方案,为年度后续的资金需求提供依据和便利。通过未来三年发展规划,为公司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2年抗击疫情将常态化, 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深远影响,我们要努力抢抓公司上市机遇和前湾新区快速发展的双机,从容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务实进取,坚持技术研发、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在垃圾焚烧类项目稳健运营拓展,稳健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可靠的热源,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领域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精细化水平,确保202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努力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企业上市后,更应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业绩。一是从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管理机制等方面,弥补短板、做精做深管理。通过对标管理、目标量化分解考核等,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强化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缺陷管理等,进一步强化业务流程执行力,加强重大风险管理与监督。同时,做好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重视“舆情管理”,重视公众公开,高管行为,积极维护企业形象。二是优化管理:将工业信息化与大数据相结合,着力建立公司运营数据库,充分运用“设计值、历史运行值、同行运行值”实施对标管理,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科学组织生产,强化工艺控制和工艺纪律,加强安全环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的联动协管,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确保三台垃圾炉稳定运营。一是通过生产运行和设备管理的良性互动,保进稳产、高产;二是加大生产系统员工培训与考核,提升生产人员业务操作水平,重点提升主操、班组长等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三是深入开展绩效考核,加大综合能源消耗指标考核力度;四是升级完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制定检修制度,编制关键设备维护手册,明确预防性维修和计划性检修(小修、大修)频率,减少设备故障,延长使用寿命,提升设备使用的可靠性;五是科学、系统的分析生产数据,减少概率小损失大的事件,减少停炉次数,降低启停炉损耗,从而减少经济损失;六是有效控制备品备件,既保证生产需要,又降低库存额度,逐步减少资金占用。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公司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污染的高风险行业,需紧盯安全生产“六个零”的目标,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三废”达标排放,积极应对可能面对的环保风险,推运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管线、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检修时段的安全教育、安全分析和安全监护,完善过筛式隐患排查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筑牢安全防火墙。
大宗原料采购,从市场源头倒逼成本效益,在保生产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对原料采购成本、物流运输成本的考核控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关系管理,完善供应商评价、进入、退出机制。
合理的人才匹配促使个体在有效管理下释放出最大的正能量。一是加快推进重要技术岗位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人才支持。二是进一步做好工作岗位梳理和人员素质测评,加强员工绩效管理。三是以“利益需求和心理需求”为结合点,建立与员工晋升路线相匹配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动力,从而为企业与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员工待遇继续提高,并进一步向一线员工倾斜。四是以实战为导向,选择优质的培训机构,引导员工积极参加内外培训,开发员工多项技能。五是做好知识管理,将隐性的专业知识显性化、电子化、标准化。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1、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2 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公司目前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为0.65元/度;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3、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标准的复函》(余政办函〔2017〕133号)文件,政府给予公司垃圾焚烧补贴。
未来如果相应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政府减少补贴及支持力度,则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相关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环保处罚。
然而,燃煤和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物质若处置不善或未达标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相关生产过程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这会导致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是中意宁波生态园以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供热的唯一热源点,中意宁波生态园还处于发展起步状态,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规划中的前湾新区的建设,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将不断增多,未来能源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为公司能源供应业务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在宁波余姚地区,该地区经济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政府对环保的要求较高,为公司生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如果未来宁波余姚地区经济和市场环境一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前湾新区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建立并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稳健规范经营,积极回报股东。严格推行职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合理规划薪酬培训体系,提升员工岗位技能;努力营造和谐企业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环保意识,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坚持绿色、高效、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将公司传统供热业务的范围进一步做大,高效、节能地满足客户的用热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作为宁波余姚地区的唯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大背景下,抓住固废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机遇,以生活垃圾处理为起始点,积极拓展污泥、工业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各种固废的处理业务,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领域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公司打造成为全国范围内具备示范效应的静脉产业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请各位董事审议。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交易性资产 24,000.00 20.83 0.00 系暂时闲置募集资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522.01 0.45 0.00 系本期收到客户用银行承兑支付的货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24.30 1.32 0.00 主要系三期募投项目已付款未到货设备所致。
收益 88.68 - 系理财收益 102.53万,的联营企业权益法亏损13.85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业务立足于园区,蒸汽销售量稳步增长。全年蒸汽产品销售1,063,765吨,实现销售收入28,860.90万元,分别比2020年增加销量95,629吨、增加收入9,467.10万元,主要系供热单价随煤炭价格上升较上一年度提升35.44%,供热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48.82%。电力产品销售9,672.5828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5,560.69万元,比2020年减少1,707.3314万度、收入减少15.05%。公司热电联产销售毛利率65.32%,与上年同期58.03%上升约7.29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62%,同比去年减少5.5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28元,较上年增加了26.73%。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14.44%、137.31%、33.3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4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 2021年7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公司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16,000万股。
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有了较大涨幅,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1年公司蒸汽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销售收入、净利润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世茂能源2021年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世茂能源《世茂能源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1年度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426,406.2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公司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542,640.62元,上述公积金提取后,本年度新增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7,883,765.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余额212,628,974.83元,减去2021年半年度派发当年半年度现金红利80,000,000.00元后,期末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90,512,740.45元。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48,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并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非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合作机构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IPO期间及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所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上年度费用合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监事2021年薪酬领取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领取情况如下: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我们作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忠实、负责地履行职责,并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亿博电竞 亿博官网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二名,大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为会计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郝玉贵 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专硕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审计学会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及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内部控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正教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等。现任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
吴引引 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9月选任
李晓东 任职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依次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2021年9月离任
2021年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审议《关于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1年度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等工作。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9月 9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定以 2021 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 8,000.00万元(含税),并于2021年9月27日分配实施完毕。
2021年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的保护者特别是中小者的权益。公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均能按要求及时披露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与网站公示。
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相关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生产经营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者,切实保护公司和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董事及相关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本理财产品。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2年,是公司踏入资本市场的第二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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